近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我国通用航空第一批示范工程共41项,包括浙江杭州千岛湖、湖北宜昌清江画廊、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广东深圳东部华侨城等在内的16个旅游景区被列为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
《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成500座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促进通用航空与旅游业结合,在适宜地区开展空中游览活动”“在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体育产业基地等地区建设通用机场,促进空中游览、航空体育、飞行培训等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推进和通航飞行审批政策的逐步放开,通航产业的利好不断,有不少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景区已在“通航+旅游”上有所尝试,如深圳福田市区至宝安机场间的直升机商务观光,丽江香格里拉的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空中游览,恩施大峡谷、红原俄么塘花海、兴义万峰林、南京高淳国际慢城、福州平潭国际旅游岛等地的热气球体验等。
《意见》《通知》的相继发布,无疑给“通航+旅游”的深入发展带来了新契机。笔者认为,发展“通航+旅游”,应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创新、共享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可考虑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一是抢占先机,选择有条件的优质旅游目的地,结合现有的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关的“通航+旅游”产业规划,推进通航机场、地面接驳、飞行器引进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通航+旅游”复合型人才培养。二是循序渐进,根据旅游目的地的实际条件和需求,策划和包装出具有特色吸引力的航空旅游产品。可先开展短途空中观光业务,如直升机、热气球、飞艇观光;在通航配套设施完善时,开展旅游目的地间的支线航空业务;在具备较好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低空飞行体验业务,如动力滑翔伞、跳伞、翼装飞行;在飞行审批政策较为放开和专业人才充足的前提下,可开展飞行驾驶培训和体验业务,如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水上飞机的驾驶培训和体验。三是文化引导,应充分利用当前旅游产业的大好发展态势,瞄准“旅游+”,倡导航空文化,将大众眼中看起来“高大上”、神秘刺激的“飞行”,通过模拟体验、航空器展示、专业培训、运动竞技等形式,或打造航空小镇、航空公园、航空学校、航空博物馆,与文化旅游充分融合,实现“人人都能飞”,以新“玩”法来吸引和带动广大游客的新消费。
发展“通航+旅游”,不能“一窝蜂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切忌随意效仿和跟风,务必以安全为第一前提,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量体裁衣。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国内游游客数量突破了40亿人次。10年来,国内游游客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0%,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入口。通用航空产业近年来虽然得益于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开而渐有起色,但实际上,能获得较高市场效益的通航企业并不多。以通用航空拥抱旅游,既有利于构建大旅游生态发展圈,也是通航产业谋求快速发展的新机遇,“通航+旅游”未来大有可期。(胡光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