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胡夕姮 报道:为持续推进民航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民航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民航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根据民航局和华东局专项检查部署和年度检查计划安排,在辖区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民航上海监管局近期联合华东局办公室成立应急、运输、维修等多专业督查组,对上海浦东和虹桥两场,以及东航、春秋航空、吉祥航空、金鹏航空等7家运输航空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民航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发明电﹝2022﹞2266号)文件要求,本次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专项性不够;不同单位或部门之间预案职责交叉,流程不畅;预案文本冗长,拖沓繁琐;物资储备、技术能力不足影响预案执行;处置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执行力不够等五个方面问题开展。同时,为了充分验证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此次采用行政检查和实地验证的形式,结合近期一起机组空中报告货舱火警的突发事件,赶赴现场对浦东机场的应急处置能力,尤其是应急预案与实际应急处置工作的一致性进行实地验证。
最后,督查组对后续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体系上,企业要重视“事前”的风险评估和“事后”的评估评价工作,不断梳理、修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类突发事件典型情景,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制度上,企业要进一步梳理、明确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以及配套的应急操作手册之间的隶属和对应关系,理清公司级与下属各单位或部门之间预案职责的交叉,保持与地方政府、外单位预案接口的有效衔接;三是效能上,企业要利用好此次专项检查的契机,深入思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完善性,专项预案对应急处置过程的指导性,实际使用中的便捷性,物资储备的支撑性,培训宣贯和演练的制度性等“五性”,在思考中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真正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