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对夫妻在昆明长水机场准备搭乘前往成都的航班,登机前却厮打起来,导致其乘坐的航班延误28分钟。
据悉,这对夫妻搭乘的是东方航空公司MU5843航班,从昆明长水机场前往成都双流机场,原定起飞时间是11时。10时50分,旅客乘坐摆渡车从候机室来到停机坪准备登机。此时,这对夫妻在停机坪上吵了起来,男子用手指着女子,样子很凶。见二人吵得越来越凶,工作人员急忙上前劝止,但收效甚微。二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继而互相推搡、拉扯。紧接着,女子被男子按倒在地上,二人在停机坪上撕扯起来。这一突发情况对正常的航前准备工作造成了影响,航班被迫延误。
机组人员见此情况,只好联系机场公安人员前来处置,并拒绝二人登机。接到报警后,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长水机场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将二人带走。11时28分,飞机才得以起飞,并于12时36分抵达成都。
机场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这二人由于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在登机时吵了起来。警方批评教育后将其放行,他们已搭乘别的航班前往成都。
民航安全无小事。停机坪不是胡闹的场所,停机坪不是化解争端的场所,停机坪不是挥拳相向、横冲直撞的场所,停机坪更不是满足好奇心合影留念的场所。遵守规定合理乘机,这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值得庆幸的是,这对夫妻被停机坪上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了一定区域内,等待警察到来。停机坪上有飞机,还有各种特种车,万一二人跑到了飞机或者特种车的行进路线上,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这二人出事,要么飞机或者特种车出事。
然而,这不是第一起旅客在停机坪上停留闹事的事件,2012年~2015年就发生过多起旅客因不满航班延误而冲闯停机坪及滑行道的事件。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CA1519出港航班的两名旅客错过登机时间导致误机,冲闯首都机场停机坪,不听劝阻,执意要求登机,被机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后由公安部门带离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众所周知,停机坪是用于飞机起降和滑行的地方。按照民航部门的安全要求,当飞机起飞、降落时,停机位周边不允许出现任何物体和行人,哪怕是一只小鸟,都可能被高速旋转的发动机的强大吸力吸入,酿成严重的后果。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很可能影响正在起降的航班,使飞行员的操作出现失误,到那时就会危及一个甚至多个航班数百名旅客及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少数或个别旅客的不理智行为,导致数百条生命的逝去及受伤害,试问谁能承受得起这样惨痛的代价和后果?谁又能为这些无辜的生命负责?到那时,是对区区一个人或几个人罚款及拘留就能解决的问题吗?
民航业是一个严谨细致到极致的行业,容不得一点儿差错。从飞行员的操作手势、机务人员拧螺丝的力矩值,到货物前后舱的分布、客舱人数的复查……每一项工作都十分严谨。
我们必须清楚,旅客的一些行为在平日里看似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果发生在机场或者航空器上,很可能成为压垮民航安全的那一根“稻草”。就像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航空器,冲击、堵塞安检通道、登机通道或者进入停机坪的道口,不听劝阻在航空器、停机坪或者廊桥内滞留,均是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维护民航安全不仅是民航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旅客必须尽到的义务。毕竟安全无价,生命只有一次。(伊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