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航>政策
上海或出台无人机新规:120米以上须持证
来源:《东方早报》2015-07-19 13:00:04

CFP资料

  无人机驾驶等级证书拟与飞行高度、区域挂钩 违者最高可能面临10天行政拘留

  未来,用无人机拍视频、送快递,将不能再随心所欲。

  国家将出台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管理办法,上海也有望在年内实施新规:该管理办法将实行无人机驾驶等级证书与飞行高度、区域挂钩。而具体的限飞、禁飞区域也正在划定。

  一旦规定出台,上海航空车辆模型协会将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一同监管无人机,非法驾驶将处以5-10天行政拘留。

  120米以上高度须持证

  “没有想到无人机发展得如此迅速,中国的规定略有滞后,消费级无人机出来之后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国家八部委根据民航局的分类,把航空模型都纳入了微型无人机范畴中,”上海市航空车辆模型协会会长顾诚指出,如今上海消费级无人机数量正在以每月几百架增长,“微型无人机现在玩的人更多是摄影爱好者,而不是航模爱好者。”

  由上海市航空车辆模型协会牵头制定的《上海市遥控航空模型飞行管理办法》或年内出台。“我们这个管理办法还没形成定稿,正在商榷当中,法规问题需要结合各部门一同出台。”上海市航空车辆模型协会会长顾诚昨天表示。

  根据拟议中的管理办法,飞行高度在120米以上的飞行器必须持证驾驶,并将实行无人机驾驶等级证书与飞行高度、区域挂钩,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将受到处罚,出售无人机的航空模型商店将按照规定对飞机进行技术限制。如果去外滩等人员密集区域飞行,需取得中级以上驾驶资格证,并向公安局提出申请,部队、公安部门、城管都将参与管理。

  尝试买家信息植入芯片

  按照目前相关规定,7公斤以上的飞行器才会受到监管,这类受监管的飞行器大多用于测绘等专业领域,但受到技术革新影响,现在市场上看到的无人机重量基本在3公斤以下,例如大疆精灵2,其飞行高度可在千米,如被用于非法测绘则隐患巨大。

  因为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等问题,七公斤以下处于监管盲区的飞行器还常常闯祸。

  “公安局法制办正在向人大提案,如果非法驾驶劝导无效,就处以5天至10天的行政拘留。目前修改意见已经出来。”顾诚告诉记者,在驾驶资格证培训中,已经请来了公安警务航空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们希望大家一同来知法守法,就像交通法规必须有罚则,我们的飞机模型目前还没有像交警一样的执法单位。”

  记者从上海市航空车辆模型协会获悉,该协会开始与一些科技单位合作推出无人机管理平台,未来每一架销售的无人机信息、买家信息都将植入无人机的芯片中。“这样无人机不管飞到哪里都能显示出它的信息,希望这样的管理系统未来能与相关执法部门合作。”顾诚表示。

 

责任编辑:张薇
推荐新闻: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与安委会开展交流共建
江西航空团委联合江西民航各单位团委举...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组织开展健步走活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五一节前安全专项行动
绵阳机场顺利完成活体器官运输保障任务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工作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下好消防“关键棋”...
中南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派员参加广东省...
中南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高效完成空管光...
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与中南空管局...
中南空管局全力做好地空通信设备民航准...
中南空管局技术保障中心与飞行服务中心...
“海口航空邮件快件监管中心项目—海口...
中南空管局管制中心塔台管制室多措并举...
中南空管局技术保障中心多措并举筑牢雷...
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多维度备战空管系统...
中南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通信枢纽室“星...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多维度开展春季安全教育
江西航空青年:见义勇为显担当 寒夜善举...
传承雷锋精神,闪耀国门安检——首都机...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