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朱思平 报道:10月10日起,珠海将分时段分区域对滑翔机、无人机、航空模型等“低慢小”飞行物实施管制。
珠海市公安局9月30日发布公告称,为维护2016年度中国航展等重大活动期间珠海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自2016年10月10日0时起,将分时段分区域对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13类“低慢小”飞行物实施管制。在下列时间段内禁止相关区域范围内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自10月10日0时至10月13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10月3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以珠海机场跑道为中心,周界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10月3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以珠海横琴华发国际网球馆为中心,周界1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
公告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告要求,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珠海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告还要求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飞行物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公告强调,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珠海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