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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 南航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9-01-16 17:20:00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李路路 报道:在2019年1月5日后购买机票的旅客注意啦,南航国内航线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根据航空煤油采购的综合成本变化而收取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为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与2011年7月7日决定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航空公司根据国产煤油航空煤油供应情况、油价变动情况,综合核算采购成本,最终制定燃油附加费收取金额。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自2000年我国民航开始征收国际和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本次是南航第三次停止征收(另两次停收时间分别为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1月14日、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6月5日)。此次停止征收意味旅客现在购买春运期间机票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为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可谓是南航赠送给广大旅客春节福利之一。

责任编辑:shiying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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