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航空运输
关于为中航货运航空有限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中国民航局2016-11-07 14:24:00

中航货运航空有限有限公司(筹)2015年12月29日经民航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中航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7号221房

三、基地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武卫

七、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制定公司章程;

2、已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办公用房租赁协议;

3、民航局已批准其购买1架MA600货机,并融资租赁2架B757-200飞机改装后用于货机运行;

4、已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机场使用协议;

5、适航司已批准其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6、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同意中航货运使用航务管理频率131.650MHz,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已同意为其提供航务通信、航行情报和气象等服务保障,并由中南空管局下属的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相关服务保障协议;

7.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民航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码CCO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远望、英文无线电呼号为AVIC CARGO;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ZY和三字结算码662;

8.运输司已批准其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运输凭证样式,国际运输总条件已准予备案;

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为其承保地面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10.中航货运(筹)已与16名飞行人员、11名维修人员、4名签派人员和5名运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1.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5号)的要求,已制定《家庭救援计划》。

12.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武卫,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11月 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292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 kj_zheng@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201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邢路 000
推荐新闻:
首都航空:做优首乘服务 助旅客圆梦蓝天
深圳航空郑州基地:万米高空“镜”显真情
江西航空开展主题机上活动
中国航油山西分公司团委组织参观抗战主...
中国民航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建设研讨会在...
中国航油广东公司“全电食堂”改造项目...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机场急救中心成功协...
壹通无人机公司签署多边保险服务协议
中国民航大学召开航空国际商务专业建设...
阿斯塔纳航空广州—阿拉木图航线增至每...
锡林浩特机场暑运旅客吞吐量创历史新高
技术进阶助推航空保障升级 宁夏机场承接...
山东东营机场安检:筑牢安全防线 + 升级...
易斯达航空恢复运营以来客运量累计突破1...
东航江苏公司2025年职工子女暑托班圆满结业
民航湖南监管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读《习...
民航安徽监管局对芜宣机场开展暑运安全督查
中国民用航空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门决算
青岛空管站守护暑运天路 力保航班高效运行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