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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超售问题需要更积极姿态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1-04-26 11:46:00

今年3月,《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对原有规定进行统筹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国内、国际旅客运输秩序,尤其是在保护旅客合法权益上进行了诸多补充和拓展。其中,第七章关于航班超售的相关处置规定备受关注。

机票超售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这一点业内人士比较熟悉,但广大旅客并不了解其背后的逻辑。以朴素的观念来看,“一物数卖”的确是有违正常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为。所以当旅客遇上买了票却坐不上飞机的窘境时,心里往往是充满疑惑和委屈的。因此,超售问题解决得好能暖人心,解决不好就会失人心。

如今,如何解决超售问题终于有了明确依据。虽然目前距离9月1日《规定》正式生效还有一段时间,但许多单位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海南海口美兰机场日前召集国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厦航等航空公司,召开了航班超售服务专题研讨会,就机票超售后的航班改签、赔付补偿、航空公司与机场授权机制,以及现场促成旅客最大可能成行的应急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协商。

笔者在多家航空公司的网站上进行查询,暂时还没有发现各公司发布关于解决超售问题的新条款。

从《规定》出台到正式生效的这段时间其实相当关键,航空公司和机场可以根据《规定》编写关于解决超售问题的临时办法或试行办法。在实际运行中,要对超售信息发布、征集自愿者的时间节点、优先登机规则、补偿标准等重要条款进行验证和调整。这些办法应在航空公司网站、机场值机柜台等处公示,以保障旅客的知情权,同时借此加大宣传力度,告知旅客超售行为的合理性,营造互相理解、和平协商的氛围。

另外,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由人来执行,这段时间也是航空公司和机场加强员工培训的好时机。各单位应根据《规定》,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员工工作手册,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在解决超售问题中的工作权限,熟练掌握处置程序,从容回应旅客质疑。

《规定》第七章的条款既要求航空公司从源头上降低旅客因机票超售而无法登机情况出现的频率,也希望在出现矛盾时能够给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最终目的是要让中性的销售策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航空公司和机场也应以更积极的姿态,尽快把《规定》的条款转化为具体措施。(《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评论员刘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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