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中国机场
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处置一起“谎报涉疫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0-04-23 11:34:00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乔福利 报道:4月21日,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处置一起“谎报涉疫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对谎报涉疫调查信息、严重扰乱航班及机场公共秩序的程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当日17时许,机场医务人员报警称一名旅客谎报疫情,机场公安分局接到警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旅客程某在天津乘坐MU5643航班前往乌兰浩特。在天津机场登机前扫码登记个人信息时,因嫌“麻烦”恶意填写其为14天内经停境外并接触湖北省的发热患者,且本人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航班起飞后,机组发现程某填报的信息,立即按照工作流程对其开展核实确认、体温检测以及座位调整等防疫工作措施,并将情况通报乌兰浩特机场。

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机场发热旅客处置预案》,紧急出动大巴车3辆、救护车2辆、警车2辆、工作人员40余人到达现场。飞机落地后,工作人员将该航班引导至专用隔离停机位,对旅客进行分类分批转运,并对与程某密切接触的42名旅客进行集中隔离。在医务工作人员对程某进行检查处置时,程某称自己未曾出境、没有接触过湖北省的发热患者,本人也没有发热咳嗽症状。

针对程某前后矛盾的表现,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在安排医护人员对其进一步病理检测的同时,部署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对程某的活动轨迹进一步排查确认。经查,程某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近期无出入境及湖北旅行史,其填报的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结合对程某的突审,初步排除程某为涉疫人员的可能,其填报的健康信息为“恶作剧”。为确保万无一失,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对程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解除“发热旅客处置预案”。

程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航班秩序及机场公共秩序,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恐慌,给乌兰浩特市政府和机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损失。机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ben 000
推荐新闻:
西北局党委举办第一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
吉林机场集团举行第一届飞行区职业技能竞赛
西部航空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企业力量
温州空管站多措并举全面做好雷雨季节保...
温州机场“火警图文一体化管理系统”获...
民航福建监管局对厦航福州维修基地开展...
南宁机场多措并举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乌鲁木齐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开展“...
南航新疆分公司举办“保卫地球,和谐共...
天津滨海机场物流公司顺利完成服装类货...
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十堰武当山机场实现“...
深圳空管坚持细节发力做好雷雨季节保障
富蕴机场助力博乐机场实现跑道灯再利用
徐州机场侯振国:让青春之光闪耀在空防一线
南宁机场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
民航厦门监管局对厦门航飞行签派员定期...
东航助力第135届广交会举办
东航江苏公司飞行员代表清明凭吊抗日航...
丰富家庭旅客出行体验!海口美兰国际机...
延吉机场新增延吉—潍坊—长沙航线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0603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