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局
民航局修订《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1-09-17 12:33:00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赵丹 报道:近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固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行之有效的航线航班管理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厚植行业稳健恢复的土壤,民航局修订了《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评审规则》"),自2021/2022年冬春航季起施行。

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一直是民航主管部门审批国内(不含港澳台,下同)航线航班的具体依据。目前实施的《评审规则》由民航局于2018年11月修订出台,近三年来,《评审规则》对规范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审批、提升枢纽集散功能、支持北京"一市两场"建设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国内航空运输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民航局及时出台了助企纾困的航线航班管理政策,国内航空运输市场迅速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为固化这些行之有效的行业支持政策,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国内航空运输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国内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民航局对现行《评审规则》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原则是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放出活力""管出水平"和"提升服务"相统一。

《评审规则》固化了疫情以来航线航班支持政策。取消了核准航段的航班总量限制;降低了中小机场直达北上广航线的准入门槛条件;优化了货运航线航班政策,航空公司仅需一次申请即可获得全部国内货运航线许可,且无班次量限制;取消北京两场货运航线航班安排的限制,航空公司可根据需求和保障情况自行安排运行机场。

《评审规则》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调整了重要指标考核权重,更为注重航空安全和航班正常管理成效;明确了定量考核标准,便于航空公司预先把握达标要求,提前加强管理提高运行品质;更加保障偏远地区航空出行,对部分影响消费者权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形设定了扣分要求,引导航空公司主动优化航线编排和航班运营。

另外,目前新开发的中国民航航线航班管理系统已同步投入使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国内航班计划的全流程自动备案,推进了航线航班系统与预先飞行计划系统之间的数据实时互联,提高了航班布置效率,便于航空公司根据市场灵活自主地安排航线航班。

相关新闻:

解读《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

评论:政府搭好台 市场作主角

 

 

责任编辑:zhangwei 000
推荐新闻:
富蕴机场助力博乐机场实现跑道灯再利用
徐州机场侯振国:让青春之光闪耀在空防一线
南宁机场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
民航厦门监管局对厦门航飞行签派员定期...
东航助力第135届广交会举办
东航江苏公司飞行员代表清明凭吊抗日航...
丰富家庭旅客出行体验!海口美兰国际机...
延吉机场新增延吉—潍坊—长沙航线
民航华北空管局技保中心动力设备室顺利...
呼和浩特机场“经呼飞”保障首乘老人无...
计划新开3条航线 海航航空旗下乌鲁木齐...
新航季 秦皇岛机场新增广州—合肥—秦皇...
阿克苏机场迎来通程航班备案高峰期
乌海机场开展特殊天气廊桥应急演练
夏秋航季,桂林机场引入新航司
山东临沂机场全面开展“三超”行李进客...
东航打造智慧物流货站软件
加格达奇机场顺利完成2024年度首次定期...
管干院发布“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江西监管局开展“凝心铸魂齐奋进,踔厉...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0603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