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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召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图)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7-11-24 13:35:00


会议现场 张丰蘩/摄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 报道:11月22日,民航局在京召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宣贯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民航提出的“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指示精神,通过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进一步夯实建设民航强国的运输航空安全基础,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航空运输发展、特别是对航空安全出行的需要,为国际民航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健强调,要深刻认识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的重要意义。规章首先是从不安全事件的教训和安全风险的识别中来,同时也是从运行经验中提炼而来,体现出民航局最新的管理理念以及最先进的管理方法,也是国际民航先进管理经验和最新规章发展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规章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民航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做好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的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程序,确保补充合格审定的整体性;确保过渡期内的运行安全。

就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后运输航空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李健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三基”工作, 确保航空运输安全的根基;二要抓好航空公司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 各级飞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注重基层基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制度执行,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三要贯彻落实系统安全管理理念,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四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广泛拓展国际合作;五要高度关注国际运行风险,提早识别安全风险,主动填补管理漏洞。

李健最后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和关键期,民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确保岁末年初民航运行安全平稳顺畅。

会上,飞标司相关负责人回顾了CCAR-121部的发展历史,介绍了第五次修订的背景和内容,部署了下一步贯彻落实CCAR-121部第五次修订的具体工作。

民航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运输航空公司分管领导、各运输航空公司主任监察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mahuan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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