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黄楚标建议: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相关项目投资建设。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陆二佳报道:"'交叉持股、混业经营、兼并重组、管理输出'是首都机场集团与社会资本结合的新方向。当前,北京新机场正在紧锣密鼓建设,我们希望建设运营一体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新机场建设,实现多方共赢。"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总经理韩志亮在清华大学航空管理论坛上指出,机场业将成为"新常态"下较好的投资方向,北京新机场建设也欢迎社会资本投资。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北京新机场建设,是民航业全面对外放开投资建设的重要体现。2012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投资民航业。但由于历史、市场需求等原因,社会资本投资民航业尤其是机场建设仍存在门槛较高、市场环境复杂、投资意愿不足等问题。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东海集团董事长黄楚标提出了"关于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相关项目投资建设"的提案。黄楚标提出,应按照机场不同属性,遵从"分类放开、统筹推进、差异化政策"原则,建立民营资本投资民用机场相关政策体系。"针对北京新机场这样的大型枢纽建设,希望对民营资本开放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运营,如停车场、酒店、航空维修、出勤楼、航空公寓等。"
民航局发展计划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航局一直遵循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精神,调整行业发展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民航业。民航局在2005年颁布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民航总局令第148号令),除保留的投资准入限制外,对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民航业全面放开;在2016年10月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全面放开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创新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投融资方式,指出社会资本可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股权出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参与民用机场及其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或通过综合开发民用机场周边用地或临空经济区范围内土地、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的方式建设运营机场服务配套设施。
据了解,对北京新机场建设,民航局指导首都机场集团成立了北京新机场社会化招商办公室,负责招商项目识别、方案策划、合作洽谈等,确定停车楼、旅客过夜用房、综合交通旅客服务设施、通信系统、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等10项内容进行社会化招商,2016年已经完成新机场25万平方米停车楼和13万平方米综合服务楼两个项目的招商工作。
韩志亮介绍,北京新机场计划通过"类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主要包括停车楼项目、综合服务楼项目和飞机维修设施等。"比如停车楼,我们对外转让经营权25年,建设期内收取50%经营权转让初始费,每年收取'底价+提成'的年费。通过这种合作模式,我们机场能够解决原始资金问题、保障长远收益,经营方能够锁定长期经营、实现稳定收益,从而实现共赢。"
目前,东海航空已获准进驻北京新机场设立基地。今年6月,东海航空与首都机场集团达成其"北京战略"标杆项目协议,将投资打造北京新机场东海航空基地,并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全方位参与北京新机场相关机库、航食、酒店等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据悉,下一步民航局将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投资民用运输机场的限制,放宽大型机场的国有股比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缩减与其他民航行业主体具有相互投资限制的大中型运输机场数量,从而进一步鼓励和促进非国有主体投资民航业。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教授刘光才认为,社会资本投资民航业在政策和市场中面临的桎梏将越来越少,民航也需要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以提升行业管理与发展水平。"中国民航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加上政策法规的利好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民航业正当其时,并且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