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吴丹 报道:《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民航各相关运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民航局于今年8月24日召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专题研讨会,要求全行业以建立完善航班正常考核、航班运行信息通告、航班延误取消原因判定、投诉反馈等4个机制为主要内容,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9月份以来,民航局连续下发《关于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实施<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督促航空公司、机场以及空管部门等相关运行主体严格落实规章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眼睛向内,主动提升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置与旅客投诉处理能力。12月初,民航局组织召开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宣贯电视电话会议,面向全行业集中宣贯规章内容,督促各运行单位认真贯彻《规定》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和相应责任,进一步提升落实《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一致性,
为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各航空公司、机场等运行单位开展《规章》宣贯工作,并结合辖区内航班正常工作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规章的贯彻落实。作为最早行动的地区管理局,民航新疆管理局于8月份举办了"新疆民航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规定》编写人员进行详细解读,之后专门组织辖区内各运行单位21人赴昆明进行学习交流。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先后召开2016年华北地区航班正常工作会议和港澳台及外航航班正常工作会议,组织辖区内各运行主体特别是在该地区运营的54家港澳台地区和外国航空公司90余名代表参会,拓展了规章宣贯范围,确保包括外航在内的航空公司认真落实《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认真落实民航局"提前编写航班正常工作检查单"的工作部署,在深入总结本辖区航班正常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照《规定》内容逐条进行分解,明确了运行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行业监管的主责部门,分别编制了针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机场公安等单位的航班正常检查工作单,并在民航局组织的航班正常工作监察员培训班上,面向全行业监察员进行了介绍、讲解。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章的价值在于落实。按照民航局扎实做好规章实施准备工作的总体部署,各航空公司和机场等运行主体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纷纷成立工作小组专项落实推进,制定实施路线图和进度表,并加紧员工培训工作。目前,42家独立运行的客运航空公司全部完成了运输总条件及机上延误处置预案的修订工作,明确了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内容及补偿情况,在报送地区管理局备案的同时已通过公司官网等平台对社会公布。记者从国航了解到,为确保《规定》要求真正落地,该公司积极筹备、统一部署,针对航班运行、航延服务、代理人管理等关键环节,修订了《国际、国内运输总条件》,明确了责任边界,加大了内部管理力度;针对社会和旅客关注的焦点问题,认真梳理操作流程、完善服务标准,集中精力改进短板,切实改善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川航则在召开"公司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专题工作会议",集中进行《规定》解读、宣贯和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广大旅客密切关注的航班延误原因界定、延误后的信息告知、投诉的及时处理反馈以及服务保障流程规范等问题,细化了《航班延误信息通报管理规定》、《加强航班深度延误管控工作方案》以及《航班大面积延误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公司、运行基地及外站在航班延误信息通告方面的管理责任,规范航班延误信息通报流程,确保航班延误信息通报的及时、准确、一致。
机场方面,在《规定》正式发布后,首都机场股份公司迅速组织各部门召开《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沟通会,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员工操作手册等实操规范文件对《规定》进行对标分解,全面梳理出28项对标重点工作,并在公司内部形成督办机制,不断进行自查和内部改进,确保各项工作达标。为履行在航班正常方面的统一管理职责,首都机场主动协调空管部门、航空公司、地服机构等各驻场单位,通过运行管理协调委员会、旅客服务促进委员会以及新闻宣传协调委员会三大平台,对各单位分别承担的《规定》实施准备工作逐项进行对接,在航班运行信息共享、航班运行组织与协调、旅客权益保护与投诉受理处理、新闻宣传及舆论危机防控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并以桌面演练等形式检验前期工作成效,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首都机场航班正常工作在《规定》实施后得到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