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航企业的发展,员工队伍不断扩大,各种惩戒性制度不断增多。将少数极端行为和相应惩罚措施设计成“红线制度”,体现了“简单明了”的管理哲学,当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是,做工作、想问题仅仅从不触犯“红线”出发是不行的,否则“打擦边球”“飞超低空”的人将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必将后患无穷。曾经业内就有这样一位同仁,他在执行任务时不小心发生了事故征候,最后他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在以前的标准中,这个情节不属于事故征候。没想到新标准作了修改,还没来得及学习。
“红线”就像“高压线”,一旦触碰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企业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点,即使是同样的培训和引导,呈现出来的成长过程也是不一样的。个别人员当发动机还没有启动完成就开始滑行,稳定进近的构型还未建立就开始盲目进近。因此,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惩戒措施是必要的。大部队作战,严明法纪是保证。据历史记载,清朝时期作为一名文弱书生的周培公,通过制定有名的“十三崭”军规,将孝庄太后驭下的一群家丁训练成了“虎狼之师”,最后打败了强大的叛军。东航总经理马须伦也曾有言:“各单位都要有自己的‘红线’,并且对触碰‘红线’的人要罚得更重。”
诚然,“红线”应该很有威力,但它说到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非常严重的偏离组织预期的行为,只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美国工业安全理论专家海因里希,在调查了大量的事故案例后认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时,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这一观点便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虽然讲的是安全管理,但被成功应用于其他许多领域。其精髓在于,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和消除那些潜在的、轻微的偏离情况,而不是处置最后的极端结果。时刻盯着“底线”运行的企业是很难有前途的,同样也很难找到一家伟大的企业是以其“红线制度”而享誉世界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继续推动精细化管理,引导广大员工“学、赶、比、拼”,经常以高出“底线”的行为水准带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红线”本质上代表的是一种严刑峻法的文化。从长远来看,可能这并不完全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但今天用“红线”处罚极少数人,是为了明天让更多人免受处罚。为此,我们要确立“红线”为“底线”的安全思维,用“红线”提醒自己而不是麻痹自己,最终让“红线”越来越少,让“红线制度”越来越好。(彭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