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11月11日,民航局召开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航安办、飞标司、适航司、机场司、空管办、公安局结合业务分工,详细解读了《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5年修订版)》的编制思路、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2023年5月,民航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等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定发布了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版。2024年,民航局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判定标准,发布《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修订版)》,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工作走深走实。今年,针对民航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民航局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9月份再次修订发布《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5年修订版),新增了针对通航运行、航空器设计制造、鸟防、空防等业务领域的新的条款,覆盖了行业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细化条款、提供样例、增加注释,切实增强了判定标准的指导性、实用性。
围绕判定标准的贯彻执行,会议强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常态化问题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一次检查,要把学习掌握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主动研究标准,将其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点事项。各地区管理局要组织好本辖区判定标准的宣贯学习,确保各专业监察员对本专业涉及条款及通用条款学懂、学透,真正落实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民航安全管理培训机构要根据宣贯会精神,及时更新培训课件和考核内容,确保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掌握标准并真正用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发挥《判定标准》效能。
民航局航安办相关负责人主持此次视频会议。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部分民航局属单位,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和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服务保障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计4000余人在分会场参会。(编辑:张彤,校对:张薇,审核: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