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听到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2019年8月6日,旅客郭某在意大利罗马机场,为了达到无偿改签回国机票的目的,谎称南航其他航班有炸弹以威胁南航工作人员。2019年12月5日,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8个月。随后南航向郭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郭某须承担处置其“诈弹威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南航经济损失86436元。
这个消息可以说是民航“六严”工作的里程碑式事件。对公众来说,这个新闻中有三个“没想到”引人注目。
可能大家以为这只是旅客“维权”事件,但没想到这就是非法干扰事件。郭某两次拨打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及机场安检部门的电话,编造并谎报广州至上海浦东的CZ379航班上有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导致南航启动炸弹威胁四级响应。这个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空防安全,民航业界深受其害,将其称为非法干扰行为,而郭某这种人在国际民航业界更是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不轨旅客”,在哪里都是“人人喊打”的。
可能大家以为这只是个玩笑,但没想到这竟然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须知祸从口出,公共场合绝无开此类玩笑的必要,制造恐慌施压“维权”更是法不能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已通过公安行政处罚的形式追究此类行为的行政违法责任,近年来又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将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及其他虚假信息(包括谎报警情)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此次郭某的“诈弹威胁”行为就已经以身试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可能大家以为郭某坐坐牢就完了,但没想到最后竟然还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丝毫不奇怪,因为郭某上下嘴唇这么一碰,送了一颗“诈弹”,南航就要启动炸弹威胁四级响应,机场公安、武警、消防、救护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场,对该航班的旅客及物品重新进行安检,并对客舱、货舱全部进行排查。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对于郭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导致南航和广州白云机场采取相应措施,直接经济损失达86436元,间接损失就更大了。别以为郭某坐牢就可以躲掉这笔债。《侵权责任法》(这个好像废止了)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他一点儿也不冤。况且除了处罚和赔偿外,郭某还面临失信联合惩戒与被纳入民航黑名单的处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六严”工作要求是指导民航全系统安保工作的原则和思路,也是做好空防安全工作的底线,是守住空防安全的生命线。事实上,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公安部、民航局决策部署,践行持续安全理念,坚决推进平安民航建设,在打击危害民航空防安全、破坏民航运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方面,我国民航一直都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的严打,民航业界也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各类民航空防安全风险挑战、维护民航运输秩序、维护机场社会面治安大局稳定方面联手协作,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思路,彻底消除空防隐患和堵住漏洞,确保民航空防安全万无一失,为民航强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所以还是奉劝类似郭某的旅客,合法维权会获得支持,但要是动了歪心眼,可别怪法律无情。(《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张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