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航空运输
评论|别让电子烟为航程“添堵”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3-11-24 14:48:00

电子烟不需明火点燃便可吸食,并且可以携带上机,一些旅客因此认为,在飞机上吸食电子烟无伤大雅,事实却并非如此。案例显示,在11月沈阳至南京的一趟航班上,一名旅客在飞机下降过程中吸食电子烟,被乘务员发现后制止,未造成烟雾报警,后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8月天津至昆明的一趟航班平飞阶段,一名旅客在卫生间吸食电子烟并触发机上烟雾报警,后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什么在飞机上电子烟可带不可吸?这两方面的要求看似矛盾、实则统一,都是以航空安全作为标准。

一方面,电子烟属于电子设备而非火种,因此并未禁止携带上机。《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规定,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个人喷雾器和个人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等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及其备用锂电池可以放入手提行李中或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同时,旅客或机组不应在机上使用或充电电子吸烟装置,并应对其单独保护防止意外启动。

另一方面,电子烟也是“烟”,一旦有人吸食,就会成为不利于航空安全的因素——高空飞行客舱密闭狭窄,旅客在机上吸食电子烟不仅会造成舱内空气混浊,影响乘机体验,如引发烟雾警报还易造成机上秩序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航空器内禁止在禁烟区吸烟。《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规定,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属于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机组成员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管束措施。

“依法整治机闹行为 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航警方已处置多起在机上吸食电子烟的案例。需要注意的是,在飞机上吸食电子烟影响航空安全、扰乱航空秩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吸食者也要面临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航空安全、出行文明与飞机上的每一位旅客都息息相关,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一枚小小的电子烟,如果不能“遵规守纪”,同样会造成安全风险、引发混乱,不仅为航程“添堵”,也为旅客自身带来麻烦。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乘机要求,安全、文明出行,航程才会更加美好。(《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潘瑾瑜)(编辑:李季威 校对:孙文瑾 审核:程凌)

责任编辑:lihaiyan 000
推荐新闻:
阿斯塔纳航空广州—阿拉木图航线增至每...
锡林浩特机场暑运旅客吞吐量创历史新高
技术进阶助推航空保障升级 宁夏机场承接...
山东东营机场安检:筑牢安全防线 + 升级...
易斯达航空恢复运营以来客运量累计突破1...
东航江苏公司2025年职工子女暑托班圆满结业
民航湖南监管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读《习...
民航安徽监管局对芜宣机场开展暑运安全督查
中国民用航空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门决算
青岛空管站守护暑运天路 力保航班高效运行
便捷旅客出行路 乌兰浩特机场新增免费手...
海南航空出席2025年梅西大学中国校友会...
济州航空上半年航班准点率上升4.9个百分点
尖兵闪耀赛场 包头机场消防队全市比武展...
包头机场细化服务举措让旅客旺季出行更安心
江西航空开展八一建军节主题机上活动
锡林浩特机场探索非航新业态
上海监管局全力迎战台风“竹节草” 督...
河南机场集团启动危险品互信社区郑州试...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