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出现特情时,只要满足紧急撤离的条件,都应该毫不犹豫地紧急撤离。对于需要进行紧急撤离的情况,不同航空公司或不同机型的规定可能有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不可消除的火警警告或不可控制的火情、烟雾,危及安全的燃油渗漏,飞机结构严重受损,迫降,发现机上有爆炸物。
然而,从多起紧急撤离事件的结果看,执行紧急撤离程序可能因时间紧张而导致人员受伤。因此,我们既要认识到满足紧急撤离条件时尽快进行紧急撤离的重要性与意义,也要看到对一些不是那么迫切的紧急情况一刀切式地紧急撤离带来的潜在风险。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我们既不希望旅客因为贻误撤离时机而承担更大的风险(包括失去生命),也不希望旅客因为不必要的紧急撤离而承担不必要的受伤风险。
一旦发生特情,让旅客迅速离开飞机是我们的目标。除了进行紧急撤离或选择留在飞机上这两个选择之外,国外一些先进航空公司为飞行员提供了第三种选择——预防式离机。所谓预防式离机,是指不在紧急撤离定义范围内但存在明显特情且有充裕时间的情况下,旅客及机组需要尽快离机而执行的一种可控的、快速的离机程序。
那么,这种预防式离机到底应如何实施呢?
笔者参考国外一些航空公司的做法发现,执行这种程序的要点包括:第一,机组、乘务组、管制员、签派员要进行良好的沟通并制订相应预案,如说明预计离机的时间、口令、出口选择、方式等。第二,旅客将随身行李留在飞机上,在乘务组指挥下快速有序离机。第三,使用正常出口而非紧急出口或滑梯。第四,机组、乘务组、管制员和地面支援部门员工必须清楚,一旦情况发生变化,预防式离机程序将立刻升级为紧急撤离程序。
预防式离机程序最大的好处是能够让机上人员快速有序离开飞机,减轻旅客和机组在撤离飞机时的时间压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必要的人员受伤情况。典型案例是:2010年11月,澳航一架空客A380飞机在起飞后不久因发动机故障返回新加坡樟宜机场,但降落后发生故障的发动机无法关闭且在漏油,机组在经过评估后选择了预防式离机而不是紧急撤离,最后人机安全。
必须说明的是,无论是否执行预防式离机程序,机组的决策能力都是保证安全最关键的因素。错误判断特情、延误撤离时机的教训同样是惨痛的。为更好地帮助判断和决策,飞行员必须明确预防式离机与紧急撤离程序的区别。航空公司在实施这项政策之前也应该提供相应培训,帮助飞行员提高决策能力。
实际上,对飞行员来说,与紧急撤离或留在飞机上的“二选一”相比,增加预防式离机将变成“三选一”,无疑将加大决策的难度。同样,预防式离机程序的顺利执行离不开空管和机场各保障单位的有力支持。空管和机场的应急救援程序中是否有相关程序预案,相关保障单位是否进行过相关培训,这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程序的执行效果。但无论如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我们民航人的最高职责。(李炜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