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航空运输
9月20日起 四川净空区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
来源:成都晚报2017-08-22 08:33:00

(原标题:四川无人机新规9月20日起施行 净空区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20日开始实施,要求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及证照。

登记后贴标志体现实名制

此次《规定》所指的无人机,具体为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规定》明确,今后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管理,生产企业应当在无人机上安装飞行控制芯片、设置禁飞区域软件,采取防止改装或者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今后,全省空域将划分为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民用无人机的飞行空域实行分类管理。

个人未按规定登记罚款不超千元

根据《规定》,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或者所有者如果出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提醒、警示购买者,未按规定登记或者粘贴登记标志等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者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同时明确,机场所在地政府应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及民用无人机禁飞区边界、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牌。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民用无人机,由机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规飞行活动,或者未粘贴规定登记标志的民用无人机飞行的,可以向民航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记者李晨、实习生白桂祥

责任编辑:赵晓兵 000
推荐新闻: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节日安全“不打烊”...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廉洁履职正面典型...
巴彦淖尔机场“人包绑定”智能安检系统...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
南航新疆空保部深耕校园共建获锦旗致谢
宁夏机场公安局开展联学共建主题党日活动
吉安井冈山机场深入开展2026年全国防灾...
新海航以实干实绩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包头机场团委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党建领航聚合力 精检...
内蒙古空管分局圆满完成2026年“五一”...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顺利完成2026年冬...
郑州机场安检站举办“青春慧”五四青年...
深耕民航二十三载 以实干担当铸就劳模荣...
首都机场商贸公司工会举办第六届“航诚...
深航郑州基地:云端暖心守护 客舱传递温情
东航甘肃分公司飞行员“环湖健步走”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护航旅客春季惬意出行
桂林机场开展机坪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江西航空与江西空管分局、东航江西分公...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