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坐飞机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可是,航空公司超售机票的惯例,却鲜为人知,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报告显示,航空旅客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是航班延误、机票超售、行李差错三大问题。其中,广大乘客并不熟悉的机票超售赫然排在第二位。机票超售,俨然已经成为航空公司公开的“秘密”。
所谓机票超售,是指航空公司销售座位数超过航班实际座位数。《蒙特利尔公约》、民用航空法、合同法对超售均无禁止规定,民航总局亦未明令禁止。超售机票现象的存在,是航空承运人基于市场竞争、运营成本、客源流失等的考虑所为。对此,有关业内人士介绍,旅客订票后并未购买或购票后在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况下放弃旅行,从而造成航班座位虚耗,为了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降低座位虚耗的损失,提高收益,航空公司会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根据以往的概率,制订出超售策略,进行适当的超售。对未成行的旅客,航空公司只是酌情采取弥补措施。这种做法,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事实上,全球航空公司普遍实行机票超售。
机票超售,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机票超售,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可以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降低座位虚耗的损失,提高收益。但是,既然机票超售了,就免不了有旅客因无座位而不能登机,从而影响旅客的出行,给旅客带来经济和精神损失。两方权益形成冲突,极易引发纠纷。由于我国对机票超售的法律特征、责任构成、赔偿范围、损失承担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机票超售发生纠纷后,目前只能由旅客与航空公司进行谈判,确定补偿、赔偿数额及方式。
本案中,旅客与航空公司就机票超售造成的损失因协商不成,最终成讼。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先例判决的情况下,上海两级法院从法理出发,依据相关国际条例及我国的法律,对超售机票的法律特征、责任构成、赔偿范围、损失承担进行了剖析,从司法层面平衡了航空公司及旅客双方权益,作出尝试性判决。
对于如何规避机票超售所带来的风险,民航人士提醒,由于航空公司超售机票,一般不会提前告知消费者和代理商,对于出行需求比较强烈的旅客,建议通过网上值机先订好座位,并尽早赶到机场换登机牌,因为部分航空公司处理超售情况的原则是:高票价旅客优先于低票价旅客登机;同等级票价的旅客之间,先换登机牌的旅客优先于晚到旅客登机。如果遭遇超售不能登机的情况,并且对现场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向航空公司更高层的部门进一步协商解决。一方面,维权的方式要冷静,避免言行过激导致有理变无理;另一方面,在与航空公司沟通时诉求要合理,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补偿要求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检察日报》 江中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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