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通讯员杨邵琛 报道:为了旅客的乘机安全,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自6月28日起禁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青岛机场提醒旅客,充电宝的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充电宝的3C标识位置,一般是在充电宝的背面或是侧面两端。

青岛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无3C标识的充电宝,此前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同样严禁携带。机场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
相关召回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还需注意的是,已经鼓包、破损的充电宝,禁止携带。飞行途中,同样禁止使用充电宝。
乘机安全无小事。请近期有乘机出行的旅客,在出行前提前检查个人充电宝是否符合携带标准,并对现场安检工作给予理解配合。(编辑:王亚玲 校对:金杰妮 审核: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