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讯: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京都议定书》第16次缔约方会议(CMP16);《巴黎协定》缔约方第3届会议(CMA3);公约附属履行机构第52-55次会议(SBI51);公约科学与技术附属咨询机构第52-55次会议(SBSTA52-55)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由英国商务、能源与产业战略大臣AlokSharma担任主席。我国派出由生态环境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部、交通部等各相关部委组成代表团与会,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任代表团顾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任团长,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担任副团长。中国民航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以下简称“中心”)成员受民航局委派,参加代表团,参与SBSTA下国际航空航海燃油排放议题的相关讨论与谈判工作。
此次大会,ICAO(国际民航组织)以IGO(国际组织)身份,向SBSTA提交一份关于国际航空减排工作进展的书面报告,并由主管环境事务的副局长JANEHUPE代表ICAO进行了2分钟的口头报告。受时间和资源所限,SBSTA主席在此次大会中并未设置缔约方的发言环节。但中心成员在JANEHUPE口头报告后争取了发言机会,表达了对ICAO报告内容的严重关切,重申国际航空运输减排应遵守国家自主贡献巴黎协定制度安排,考虑各国的不同情况和发展阶段,遵循共区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同时指出,ICAO报告并未全面真实地反映在ICAO中发生的情况,包含国际航空运输目前尚没有获得各国认同的长期减排目标,个别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提出的国际航空运输减排目标不能代表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ICAO的CORSIA机制,其抵消责任分配方法让国际航空运输增速更快的发展中国家承担了比发达国家更大的、不公平的抵消责任;制定CORSIA合格燃料标准,也超出了芝加哥公约的范围。中心成员在COP26发言获得发展中国家代表的热烈响应。
近年来,国际航空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成为发达国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问题,围绕民航业排放目标、减排责任分配、机制方案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等影响中国民航业及相关产业链未来发展空间和利益分配的核心问题斗争激烈。中国民航大学在2009年成立“节能减排研究推广中心”;2016年12月,民航局批复同意在该中心基础上成立中国民航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智库)。自2009年以来,中心以支持行业绿色发展为己任,全面参与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组建以赵凤彩、郑兴无教授为代表的专家谈判队伍,为支持民航局完成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包括“应对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综合反制措施方案”研究制定,全程派专家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国际航空减排目标、机制方案、国际一揽子标准谈判等工作。
2020年以来,国际民航组织(ICAO)、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航空减排技术磋商会议受疫情影响转为线上召开。受时差原因,会议全部在夜间召开,且强度不减反增。中心专家组成员,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参与谈判,充分践行了“忠诚担当、严谨科学、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当代民航精神,为民航局参与ICAO航空减排领域的各级别会议准备谈判预案和相关研究支撑,并在各层级会议中提交工作文件和中国方案建议、表达我方诉求和立场,为维护我方在ICAO中的权益和未来发展利益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