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行业管理
民航乌鲁木齐监管局与民航厦门监管局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专题研讨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2-06-23 10:27:00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李思琦 报道:6月21日,民航乌鲁木齐监管局《基于新技术的非现场监管的探索与研究》课题组一行到民航厦门监管局,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专题交流研讨。厦门监管局局领导及综合、运输、维修、机场、空管、空防等专业的监察员参与研讨。

6.jpg

研讨会上,厦门监管局首先介绍了非现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实现方式和技术手段、现有平台设备及建设情况等,列举了空防专业远程安保动态拉动测试、维修专业远程监考评估等有益尝试和创新做法,并针对非现场监管过程中证据获取和留存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非现场监管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安全保护等实践困难提出了讨论,对未来建立非现场监管中心、进一步实现智慧监管提出了设想和建议。

7.jpg

随后,乌鲁木齐监管局就开展《基于新技术的非现场监管的探索与研究》项目以来,在非现场监管方面的探索实践和经验总结进行了深入介绍,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从更加广义的角度分析了非现场监管在信息收集监测分析、风险隐患评估、监管资源调配、精准监管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展示了其基于非现场监管事项库清单、对接行业监管执法系统和企业法定自查系统而建成的非现场监管执法系统,以及用于指导和规范非现场监管在行政检查中应用程序的《非现场监管检查执法指引》,并现场演示了如何通过系统实际开展远程视频和文件检查、如何实现检查标准和符合性判断标准的科学统一等功能。

与会人员针对当前非现场监管探索进程中信息交互、平台功能、基础支撑系统、新技术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对监察员在非现场监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程序合法性、电子证据规则、数据安全与商业机密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发散思考和深入交流,并对民航智慧监管建设提出了设想。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非现场监管方式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精准监管,尤其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提高治理水平、“过紧日子”等政策和形势的共同影响下,非现场监管将会成为新时代民航行政机关的重要工作方式。下一步,厦门监管局将继续尝试非现场监管方式的应用,总结工作经验,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民航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zhangtong 000
推荐新闻:
书香航空|河北航空打造“书香航班”
西北局党委举办第一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
吉林机场集团举行第一届飞行区职业技能竞赛
西部航空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企业力量
温州空管站多措并举全面做好雷雨季节保...
温州机场“火警图文一体化管理系统”获...
民航福建监管局对厦航福州维修基地开展...
南宁机场多措并举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乌鲁木齐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开展“...
南航新疆分公司举办“保卫地球,和谐共...
天津滨海机场物流公司顺利完成服装类货...
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十堰武当山机场实现“...
深圳空管坚持细节发力做好雷雨季节保障
富蕴机场助力博乐机场实现跑道灯再利用
徐州机场侯振国:让青春之光闪耀在空防一线
南宁机场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
民航厦门监管局对厦门航飞行签派员定期...
东航助力第135届广交会举办
东航江苏公司飞行员代表清明凭吊抗日航...
丰富家庭旅客出行体验!海口美兰国际机...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0603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