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谢兆钰 报道:为保证辖区各单位合规有序地开展除防冰工作,确保维修生产安全,依据管理局安全形势分析会精神和新下发的《东北地区除/防冰液使用管理规范》R1版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季节运行特点和实际状况,10月12日,黑龙江监管局适航处对哈尔滨机场各驻场单位除防冰准备和维修换季工作进行了检查。
监察员对除防冰准备工作的全部环节进行了详尽的检查,包括除防冰协议有效性、协议中II/III/IV型除防冰液使用条款的准确性、除防冰操作/放行人员培训和授权、除防冰车辆设备状态、除防冰液检测仪器配备、除防冰液存储条件等内容。同时,监察员还就《东北地区除/防冰液使用管理规范》R1版中新修订的目视污物检查、遮光率检查、PH值检查、外场粘度检查(II/III/IV型除冰液)的流程和标准,对相关除防冰人员进行随机提问,了解其对除/防冰液使用管理的实际掌握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哈尔滨机场和南航黑龙江分公司的除防冰液都存在露天存放的情况,适航处已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要求其将露天存放的除/防冰液样品送原厂检测,坚决废弃不符合厂家技术指标要求的除/防冰液。此外,监察员还提示龙江航空将《东北地区除/防冰液使用管理规范》R1版新修订的部分形成技术通告,第一时间下发至哈尔滨、洛阳、重庆、合肥、南昌等机场的除防冰单位,并尽快完成现场审核和《除防冰大纲》的修订工作,以切实履行运营人的适航性责任。
下一步,考虑到支线机场首次使用II型除防冰液和ARJ21-700机型冬季运行保障的情况,适航处按照由北到南的顺序,合理安排监察计划,派员前往ARJ21-700运行的各支线机场开展除防冰现场监察和指导,并对ARJ21-700型飞机在哈尔滨机场的首次除霜现场开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