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钱擘 报道:《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发布会6月19日在江苏南京举行,该《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全面规范和促进地方民航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旨在进一步补强民航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存在的短板环节,使当地民航产业与江苏经济大省、开放大省的发展水平相协调,使当地民航资源进一步得到充分开发利用,促进解决在民航发展和保障上存在的问题。
《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资源优化、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引导区域内机场、航空运输企业资源整合,形成民用航空发展合力;《条例》要求,当地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民用航空发展实际,设立民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扶持、培育民用航空发展;要求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机场建设、航线培育、通用航空发展、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采取促进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发展的政策措施;《条例》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基地航空公司所需用地指标、上缴税费等,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给予政策优惠,要求政府国资部门在对运输机场国有资产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当综合考核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净空保护、电磁环境保护、民航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支持通用航空发展等,该《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江苏民航产业发展迅速。2016年,江苏省各机场完成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3726.0万人次、51.6万吨,江苏省已拥有年旅客吞吐量百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7家,数量居全国第一,江苏省的9个运输机场已全部实现口岸开放或临时开放,成为航空口岸数量最多的省份。目前,江苏省已有5家基地航空公司,共有运输航空飞机108架,开通了国际及地区航线95条,包括通往法兰克福、洛杉矶、悉尼、温哥华、米兰等航点的洲际远程客运航线,初步构建起通达全国、连接四大洲的航线网络。江苏省现有8个通航机场,位居华东地区首位;江苏当地已有通用航空企业19家,各类通用航空器58架,2016年完成通航飞行10005小时,同比增长52.6%,江苏境内的镇江、常州、南通、建湖等航空产业园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