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局
民航局印发《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9-01-25 14:13:00

民航局印发《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

2019年底初步建成

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为促进国内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成长,1月23日,民航局印发《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针对无人机运行场景丰富、运行风险多样的特点,开展基于运行风险的适航管理,推动形成基于运行风险的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模式。

根据《指导意见》,将建立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分级管理。局方审查方式将从条款审查向制造厂家体系审查转变,引导厂家建立、完善无人机设计生产企业适航体系,促使无人机制造厂家主动承担适航主体责任。同时,遵循正向思维制定适航标准,依照“工业标准→行业标准→适航标准”的路径,建立我国自主的无人机适航标准体系。厂家满足体系要求、无人机符合适航标准后,可颁发无人机适航证件。

《指导意见》明确,我国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将坚持“分级管理,聚焦体系”“标准引领,正向思维”“先行先试,分步实施”“依托网络,便捷服务”四个指导原则。民用无人机运行风险等级将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对于生产低运行风险等级无人机的厂家,局方以备案和事后监管为主;对于生产高运行风险无人机的厂家,局方对具体项目进行评估,确定介入程度;对于生产中等运行风险无人机的厂家,局方审查基于风险确定介入程度。与此同时,依托实名登记系统,并结合民航局无人机运行管理系统(UOM),建设无人机审定模块,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和批复。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的实施路线,即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和成果基础上,以2019年第四季度适时开展厂家宣传贯彻、受理申请为目标,围绕无人机适航管理办法、适航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四个方面,分阶段,分步骤,至2019年底初步建成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

为确保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工作开展,民航局将加强组织协调、设立专职机构、强化资金支持、扩大国际合作。

中国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设计、制造、应用大国,无人机被广泛用于物流货运、农林植保、航拍摄影、管线巡查、遥感探测等领域。据“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1月24日,已登记约29.5万架无人机,其中,最大起飞重量25公斤至150公斤的无人机为2.5万架,150公斤以上的为571架,650公斤以上的为49架。无人机拥有者约26.8万个,各类无人机型号3720个,制造厂家和代理商注册数1239家。

相关链接:解读民航局《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shiying 000
推荐新闻:
中卫沙坡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30万人...
九元航空海口直飞马来西亚古晋、槟城即...
大兴机场案例入选2025中国民用机场碳排...
金鹏俱乐部启动“2025飞行达人燃动秋冬赛”
党建引领聚合力 深度融合促安全 ——安...
江西航空联合江西省红十字会开展“重阳...
海南航空2025年“安康杯”职业技能竞赛...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多维发力筑牢消防安...
呼伦贝尔机场举办2025年冬航季航空旅游...
雪域风云会商 青海德令哈机场提升气象服...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织密应急管理安全网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底...
宁夏固原机场升级夜间鸟防装备 净空再添...
“塞上行”:宁夏机场服务的创新锚点
江西航空飞行员获评全国民航青年讲师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创新推行“气韵五色”...
首都机场分局“和枫驿站”举办警民拔河比赛
呼和浩特机场开展消防技能比武竞赛
三亚民航2025年职工篮球比赛拉开战幕
乌拉特中旗机场开展安检设备“全面体检...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