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并明确各方职责。其中,民航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人员优先安检、快速登机,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拥堵或流量控制时优先放行。
根据《通知》,六部门联合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要以解决制约人体捐献器官转运中的突出瓶颈问题为导向,重点保障实现快速通关和优先承运,规范和畅通转运流程,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
《通知》将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流程进一步细化,分为一般流程与应急流程。在航空运输一般流程中,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在明确获取人体捐献器官时间后,根据实际需要,航空运输时应当将航班班次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其通报。到达机场后,OPO工作人员优先办理乘机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实现快速登机。
在航空运输应急流程中,当OPO工作人员预计不能及时到达机场时,应当主动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向其说明情况,由航空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在飞机起飞前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协调开通人体捐献器官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机手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起飞后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改签临近航班。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遇航班满员,在捐献器官保存期限内无其他适宜航班,经协调OPO人员仍无法乘机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可委托机组人员携带转运器官,必要时可通过航空货运运输,航空公司不承担人体捐献器官保管责任。
根据《通知》公布的各有关部门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应急电话为010-64012907。
另外,《通知》中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明确了"探索通用航空公司参与人体捐献器官转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