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报推荐
新版《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实施 更好服务旅客出行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1-09-10 15:55:00

您的退票款已到账!

——新版《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更好服务旅客出行

自9月1日起,新版《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施行。此次新规修订较以往有较大调整,涉及机票退改签、免费行李托运、机票超售等出行热门问题,广大旅客一定要仔细了解!

新版《规定》实施后,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相继发布了更新后的《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对旅客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比如,国航延长了旅客退票时限,并增加了特殊托运行李类别;南航网站推出了机票“便捷改期,极速退款”服务;东航完善了特殊旅客购票及乘机规定;厦航对于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厦航原因(机械故障、机型调配)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和变更费;浙江长龙航空允许残疾人旅客带入飞机客舱的服务犬总数达2只。

除此之外,旅客出行还将面临哪些变化?本报记者带大家一一盘点。

机票退改 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票务服务长期是旅客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往不少旅客都有这样的经历,想要退改签机票,客服电话占线、机票代理联系不上,柜台排队拥挤……即使可以退票,也需要走很多流程,花费很长时间,票款却迟迟不到账。除此之外,还有旅客投诉称,自己遭遇过与购票金额相当的“天价”退改费。

退票麻烦,限制多——这是民航旅客此前投诉较多的问题。对此,新版《规定》针对不同情形下的客票变更与退票提出原则性要求——航空公司和航空销售代理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针对上述要求,各大航空公司在9月1日前做出回应。国航表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2021版)》(下文简称《国航总条件》)已于9月1日起施行。在2021版的《国航总条件》中,客票有效期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客票全部未使用时,如旅客申请变更客票,且产生新的客票号,客票有效期将从新客票出票次日零时(含)起开始计算,365天内有效。如需延长退票时限,旅客可在自客票有效期起始日期起395天内,向国航或国航的航空销售代理人提出退票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国航总条件》对旅客身体健康原因导致的退票条件进行了调整。比如,旅客在购票后或旅行途中,受伤、患病及其他健康原因造成未能按原计划搭乘已购票航班,乘机人以及同行人可免费办理一次变更或退票。

记者从南航方面了解到,南航在网站上推出了机票秒速退改功能。通过该功能,旅客退票时可获得“不限购票地,改期秒处理,退款秒到账”的服务新体验。据悉,在任何渠道购买的南航国内、国际机票,均可通过南航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退改,费用公开透明,旅客一目了然。

保障知情权 超售等情况应全面告知旅客

如今,选择网络购票的旅客越来越多。在与之相关的信息对称方面,新版《规定》对旅客的知情权、选择权进行了规范。

在知情权方面,新版《规定》明确,承运方应告知旅客航班信息、客票使用条件、餐食情况、行李运输规定等主要服务信息。厦航方面表示,为方便旅客查阅,公司已将原有的运输规定调整为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退改签规定)、超售处置规则、团体旅客规定等四个部分,并对客票销售环节的告知义务进行了明确。

在同意权等方面,新版《规定》对备受关注的超售客票问题进行了明确。在全球民航界,超售是一种通行做法。此举既能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也能有效避免座位虚耗。但在此前实践中,由于信息不对等、处置方法不明确,超售经常给旅客造成损失。为此,新版《规定》要求,承运人超售客票的,应最大程度避免旅客因超售被拒绝登机。同时,《规定》明确指出“未经征集自愿者程序,不得使用优先登机规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并且,使用“优先登机规则”时,应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的需求、后续航班衔接等。

厦航表示,公司已将超售情况下的信息告知、征集自愿者程序、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等进行了完善,并对证明出具、客票退改、旅客赔偿等处置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优化。

行李托运 免费标准不再“一刀切”

近日,搭乘国航航班出行的旅客发现,含酒精的液态饮品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了。这也是新版《规定》带来的改变。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并非所有含酒精的液态饮品都可托运,旅客应保证商品标志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升,外包装应坚固、密封,确保无异味、无液体泄漏。

在托运行李方面,关注度最高的是“免费托运行李”规则的更改。经常坐飞机出行的旅客都知道,经济舱的免费托运行李重量通常为20公斤,并且在尺寸等方面均有要求。新版《规定》实施后,行李相关的指标不再“一刀切”,航空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订标准并对外公布实施。

目前,中国联合航空将托运行李单价由“按航距定价”模式调整为“按件固定计费”模式。浙江长龙航空则采用根据旅客购票舱位等级,连续乘坐航班的始发地、目的地及经停地所处区域对免费行李额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此外,针对行李错运、漏运问题,新版《规定》发布后要求承运人、机场等方面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发生行李运输问题。(《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赵瑜)

责任编辑:jinjieni 000
推荐新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东航江苏公司2025年职工子女暑托班圆满结业
民航湖南监管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读《习...
民航安徽监管局对芜宣机场开展暑运安全督查
中国民用航空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门决算
青岛空管站守护暑运天路 力保航班高效运行
便捷旅客出行路 乌兰浩特机场新增免费手...
海南航空出席2025年梅西大学中国校友会...
济州航空上半年航班准点率上升4.9个百分点
尖兵闪耀赛场 包头机场消防队全市比武展...
包头机场细化服务举措让旅客旺季出行更安心
江西航空开展八一建军节主题机上活动
锡林浩特机场探索非航新业态
上海监管局全力迎战台风“竹节草” 督...
河南机场集团启动危险品互信社区郑州试...
中国航油广东公司多举措严防基孔肯雅热...
我国自主研制新舟60民用搜救机在陕西成...
江西航空“成都—南昌”航线专属产品助...
东航云南公司地面服务部站坪保障中心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扎实开展分层分类廉洁...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