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规章的敬畏牢记在心
——一位民航基层监察员的规章之旅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对规章从陌生到能熟练应用,从对单个规章的掌握到对规章体系的理解,经历了一条“规章之旅”。
要时刻提醒自己加强学习,敬畏规章就要学好规章、理解规章、用好规章;时刻提醒自己慎独慎微,时时事事不可马虎大意,将对规章的敬畏牢记于心,付诸于行。规章学无止境、提升没有止境,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2011年,我进入了民航这个光荣的行业,至今已9年有余。在这9年里,对规章从陌生到能熟练应用,从对单个规章的掌握到对规章体系的理解,经历了一条“规章之旅”。年来年往,观念更迭、工具升级、技能提升,对规章的敬畏之心却始终没有变过。
入职第一年:规章是晦涩难懂的典籍
2011年,刚入职监管局飞标处时,处室的前辈监察员递给我一本《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告诉我:航空公司的运行要求都在这里面了,要认真学。这本规章大16开,20章,341页,共771条,仔细看才发现这本规章的条款多数都是奇数,少数条目是偶数。因为翻阅太多,这本规章已经卷页,许多段落下划有横线,还有各种注释和标记。当我试图学习时,却遇到了很大的障碍,障碍之一来自于与常规汉语表达不一样的句式:“不得……也不得……除非……”“最多……不得……但……”障碍之二来自于不熟悉的公司运行形式。解决前一个障碍的方法在于不停地读,反复地读,结合上下文读;解决第二个障碍的方法在于多问多看多记,那时每搞明白一个类似于“最低油量”“Etops(延程运行)”“MEL(最低设备清单)”的概念,都要费上一番脑力。那时的规章,于我而言,就像是看到周诰殷盘,既敬且畏。那时候开展执法检查是全手动的,年初全手动制订监察计划;自己动手制作检查单,从规章和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中将适用的条款做到检查单中;发现了问题需要手动制作整改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执法全过程是一个全手动的流程。
入职第二年:规章是血和泪的凝结
经过一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规章已经有了一定的熟悉,但又对咨询通告等的频繁修订发布产生疑问。还是处室那位前辈监察员告诉我:规章的每一次修订都是现实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甚至是血和泪的凝结。由此我渐渐去了解民航规章条款背后的事。
为什么航班中要提醒全程系好安全带?1988年4月28日,阿罗哈243航班在飞行过程中,机顶天花板炸开,奇迹般降落后,除了一名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人员被吸出客舱死亡外,其余人员全部生还,这就是安全带扣上和不扣上的区别。为什么水上迫降时不要在机舱内打开救生衣?1996年11月23日,埃塞俄比亚航空961航班被劫持,燃油耗尽后迫降于水面,很多乘客在机舱内给救生衣充了气,水一灌入飞机,他们就直接被卡到天花板上,最后导致125人死亡。为什么拐杖带上飞机后要交由安保人员保管?2012年6月29日,飞往乌鲁木齐的天津航空7554航班上有6名歹徒将拐杖带上飞机,试图劫机,幸被机组及乘客联手制服。还有,为什么在飞机起飞时要打开遮光板,调暗客舱灯光,收起小桌板,调直座椅靠背?这背后全都是血和泪的经验教训。现在事故少了,渐渐的很多乘客认为这些“烦人”的规定是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然而少有人知道这些条款背后的故事。我们每一个人都不需要用生命去验证这些规定的合理性。规章条款背后的原因,普通百姓不知不为过,而民航监察员却不可不知、不可不重、不可不敬。我知之愈
多,敬之愈重。敬的既是规章,更是生命。
入职第三年:规章是规矩、是尺子也是指南针
民航是个高风险的行业,风险越高,越要守规矩。冯正霖局长表示,民航是一个讲纪律、讲规矩的行业。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对民航企业来说,法规和规章是规矩。“畏法度者最快乐,守规矩者最自由”。只有畏法度,守规矩,方能在“危险之处”求得安全。
对民航监察员来说,规章是规矩,也是尺子。说是规矩,是因为民航规章体系对民航企业的约束,也是对监察员的约束。监察员的评估、审批、执法都必须在规章的框架内完成,没有例外和特殊。说是尺子,是因为民航监察员用规章来衡量民航企业和个人行为的对错,合法的行为须受到保护,违法的行为须受到制裁。我在飞标处的工作中,有审批也有执法。在审批中,秉持规章,不偏不倚。规章是底线,公司的手册必须满足底线,所谓“文文相符”。我们鼓励公司提高标准,高于规章,同时不希望公司脱离现实的夸大,手册必须严格遵守,这正是所谓的“文实相符”。在检查中,我忠于规章,牢记“依法行政、公平执政、廉洁从政”,不放过问题、不逃避困难、不忽略疑点,该罚则罚,不为外力影响。这既是忠于内心,也是敬于规章。
在这一年,行政检查有了更好的工具。2013年1月1日,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正式上线使用。对于监察员来说,有种鸟枪换炮的感觉。计划的编制、调整均于线上完成。检查单是系统上已经专家编制完成的,有了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指导方法,并有完整的评估分析功能。外出检查时,不再是携带纸质的检查单,而是移动的PAD,这一整套新的监管手段更适应行业对安全监管的要求。
入职五年:规章是保证和促进
安全与效益两者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必定能够很好地平衡二者的关系,对民航业来说这种平衡尤为重要。有的企业认为安全与效益是一对矛盾,认为过多追求安全,就没有了效益,然而往往是这样的企业到最后既没有安全,也没有了效益。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没有效益,企业就难以生存。
但实际上,安全与效益并非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规章是企业发展的约束但不是束缚,是保护而不是障碍,规章的存在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有利于安全与效益齐头并进。规章是安全的保证,也是效益的促进。对于民航企业来说,“安全是民航第一生产力”,“安全是民航业最好的口碑”,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正反效益的双面性,在安全状态下是潜在的正效益,不安全状态(或事故状态)下就是负效益,安全状态下的正效益表现不突出,往往被人们所忽略,一旦不安全状态出现时,经济损失和影响巨大,负效益的表现就非常明显。特别对于民航来说,不安全的口碑一旦扩散,对其运营的打击是致命的。如成立于1927年的泛美航空因1988年洛克比空难导致公司于1991年破产,1998年的111号航班空难是1931年成立的瑞士航空公司于2001年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航企业要安全、要发展、要效益,就必须在规章的框架体系闪转腾挪,要做到“戴着镣铐跳舞”,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效益,而规章是安全的保证。规章当然不能够保证企业绝对的安全,但企业遵章守纪却能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规章是不可突破的,正如风筝要飞得高,飞得远,必须要有线的牵拉,否则就会掉下来。
入职八年:规章是体系,是未来新业态的土壤
入职第八年,我调换处室,到了行政办,由飞标专业安全监管类监察员转变为一名综合类监察员,业务范围不一样,接触的规章也不一样了。我需要对所有的规章进行了解,要对民航规章的整个体系有一定的了解。民航法规体系庞大,依法律效力层次可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现有1部《民用航空法》、26的部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10部行业规章,已建成多层次法规体系;规章按专业又可以分为行政程序规则、航空器制造、航空器维修、航空人员、空管、运行、机场、航空器搜救和事故调查等几类。独立来看,每个监察员常用的规章总是这几部,变化也不频繁。然而整体看,就会发现自上到下,规章体系是与时俱进的,不断发生变化。在2019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冯正霖局长说:“规章标准随着行业变革不断与时俱进、调整创新尤为关键。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的新进展,如果还是照搬照套旧标准,就会降低甚至抵消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作用和价值,智慧民航就只能是画饼充饥,只能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只有顺应先进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生产运行方式的新要求、航空产品创新的新需要,与时俱进地改进规章标准,才能为充分发挥航空技术装备性能提供空间,为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成长提供土壤。”可见,在不远的将来,民航规章体系将有新的变化和创新,将为促进智慧民航的发展提供土壤和环境。
这种变化也反映在监管模式的变化上。作为督促民航企业遵守规章重要手段,行政检查方式也在发生变革。自2018年1月1日起,民航局在全行业正式推行新监管模式,这是民航行业监管理念和实践的一次重大变革。从2018年开始,民航行政监管执法信息系统(SES系统)的各个分模块陆续上线。民航监察方式依托于SES系统这一信息平台,开启了行政执法更规范、更合法、更有效、更精准、更全面的新时代。对监察员来说,要更熟悉规章、更熟悉新的监管手段;对企业来说,企业法定自查可以使企业主动规避信用风险、有效控制系统性法律风险,有助于企业发展。
以上是我从业几年来对民航规章理解的一点体会。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时刻提醒自己加强学习,敬畏规章就要学好规章、理解规章、用好规章;时刻提醒自己慎独慎微,时时事事不可马虎大意,将对规章的敬畏牢记在心,付诸于行。规章学无止境,提升没有止境,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刘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