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曲冰 报道:12月19日,在大连航空CCAR-121-R5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启动会上,大连航空副总经理陈自强向大监局副局长代连海正式递交了CCAR-121-R5补充运行合格审定申请公文,标志着大连航空正式进入CCAR-121-R5补充审定阶段。
CCAR-121的全称是《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是国内各家航空公司是日常运营实践的基本依据文件。CCAR-121-R5补充运行合格审定,也是《规则》自颁布以来的第五次修订。本次修订在机组疲劳管理、机组资格管理和训练管理、燃油管理政策、航行新技术应用、航空器持续适航与安全改进要求、便携式电子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新时期中国民航业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扎实推进大连航空CCAR-121-R5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的开展,大连航空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工作组及办公室,为审定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组织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参加规章修订培训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贯;落实文件编制工作,完成《大连航空CCAR121-R5符合性声明(草稿)》,对CCAR121-R5的全部条款进行了符合性描述。
局方在肯定大连航空审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对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本次规章修订变化较大,审定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大连航空在运行、人员、训练等各方面进行符合性调整时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切实加强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有效,保证审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大连航空要以此次补充审定为契机,补齐短板,不断提高运行标准,持续提升运行质量。陈自强副总经理感谢民航东北管理局和大连监管局对大连航空一如既往的支持。大连航空将在局方审定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力以赴做好补充审定工作,严守安全运行的底线和红线,持续提升运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