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局
民用机场命名有了新规范!《民用机场名称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3-09-20 19:40:00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日前,民航局首部专门针对民用机场命名、更名及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民用机场名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细化完善了现行规章中机场名称管理相关内容,将进一步推动民用机场名称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名管理工作。去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新《地名管理条例》,并将“民用机场命名、更名审批”作为分列子项纳入“地名命名、更名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为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民用机场名称管理工作,民航局组织制定了《办法》。

《办法》明确了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管理职责:民航局负责对全国民用机场名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运输机场命名、更名审批;地区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民用机场名称实施监督管理,并受民航局委托实施通用机场命名、更名审批或者备案。《办法》还明确了通用机场名称管理要求,其中A类通用机场参照运输机场实施管理,B类通用机场名称采用备案管理。

《办法》优化了机场命名规则。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法》将机场名称构成由原来的“行政区划名+机场专名”调整为“一级专名+二级专名+通名”,进一步细化运输机场命名、更名规则。同时,明确了对于特殊情况下确需不以规则命名的机场,需遵循“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民族团结或者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强调“不以人名、外国地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或者当地物产作为机场专名”等具体要求,既保持了政策的适度灵活,又防止了机场随意命名、更名。

《办法》强化了机场名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机场管理机构或者运营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进一步强化对机场名称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使用或者不规范使用机场名称情形的查处力度,避免因机场名称造成不良影响。

民航局机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施行后将督促各单位充分认识机场名称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场名称管理。(编辑:孙文瑾 校对:张薇 审核:程凌)

责任编辑:sunwenjin 000
推荐新闻:
华夏航空:通程航班破冰“支支通”华夏航空
2023华东地区民航安全检查员职业技能竞...
机场协会举办机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公益...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组织开展年终复训工作
长春机场成功引进天骄航空 开通长春—乌...
转场十年322万架次 深圳空管守护特区蓝天
西北民航以国际航班为载体升级首乘服务
包头机场开展桥载设备使用培训
乌兰察布机场开展通用航空器跑道事件应...
湖南空管分局助力省内通航产业新发展
包头机场完成安检III类培训机构复审工作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全力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送温暖御寒冬 国门安检冬日暖心包已送达
长春机场“坪安宣教”云平台上线运行
北海机场与广西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协...
天津滨海机场启航班组:夜色中的“掌灯人”
绵阳机场开展航空器非法干扰事件应急救...
三亚机场开展橡皮艇水上应急救援技能实...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持续推动廉洁文化建设...
北海机场全力做好冬春航季特种车辆保障工作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0603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