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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发布 17人上榜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7-01-11 12:47:00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1月1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对外发布了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17名旅客上榜,为该名单发布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批。记录中首次出现外籍旅客,包括该外籍旅客在内的15名旅客被依法行政拘留,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他们的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也均为两年。

  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覆盖的时间范围是从2016年5月29日至2016年6月底。该批民航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记录人数超过此前发布的四批名单,共有16起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被列入记录,二是相关旅客的不文明行为性质更显恶劣,10名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对民航工作人员,甚至对警察和安保人员动手。如6月12日搭乘海航HU7041航班的田某、耿某在登机后违反客舱秩序,殴打空警人员,随后面对民警登机要求他们下机接受调查时,二人拒不配合,还对民警采用推搡、挤压、冲撞的方式妨碍正常执法;6月14日乘坐山航SC4732航班的邱某动手殴打吉祥航空售票人员并致其头部受伤……上述旅客均被依法处理,并进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三是首次有外籍旅客进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6月26日,拉某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购物时,拖拽商店员工,打砸商店设施,后前往E20登机口追逐、撕扯、辱骂机场员工和旅客,并破坏登机口相关设施,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拉某后被行政拘留15日。

  中国航协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春运即将于1月13日开始,民航旅客运输将迎来旺季,而眼下的季节又极易出现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容易造成航班延误,建议旅客在选择航空出行时提前注意天气变化,及时与选乘的航空公司或机票代理人联系,了解航班动态,在遭遇航班延误时,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已按照其要求,对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等进行了修订,连同旅客投诉受理渠道信息等都进行了对外发布,旅客可随时通过民航局网站和各航空公司、机场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航站楼内张贴告示等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自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来,目前已经发布了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共有59人因其不文明行为被记录。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主要分为十类,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它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1. 2016年5月29日,朱某乘坐PN6229次航班,朱某在通过安检时与安检员发生争执,在安检区大吵大闹并将安检员推倒在地,扰乱安检通道正常工作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罚款2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
 
  2. 2016年6月3日,张某打电话扬言要炸天津航空的飞机,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3. 2016年6月4日,李某乘坐GS7852次航班,李某含下机后拒不听从地面工作人员引导,与之发生争执并动手殴打工作人员,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3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4. 2016年6月5日,秦某乘坐HU7872次航班,秦某华在深圳机场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动手羞辱工作人员并对其造成人身伤害,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3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5. 2016年6月5日,黄某乘坐SC4950次航班,黄某在飞机下降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空乘人员五次制止后仍不听劝阻,扰乱客舱正常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6. 2016年6月9日,张某乘坐MU2260次航班,办理乘机手续时,张某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机场公安到达现场后打骂公安民警人员,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7. 2016年6月9日,张某乘坐MU2260次航班,办理乘机手续时,张某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机场公安到达现场后打骂公安民警人员,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8. 2016年6月12日,田某、耿某乘坐HU7041次航班,田某和耿某登机后,违反客舱秩序,殴打空警人员,随后民警登机要求二人下机接受调查,二人拒不配合,对民警采用推搡、挤压、冲撞的方式妨碍正常执法,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刑事拘留并移交检察院的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9.2016年6月14日,陈某乘坐KN5906次航班,航班备降后,陈某强行要求下飞机,并动手打伤乘务员及安全员,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0. 2016年6月14日,邱某乘坐SC4732次航班,邱某动手殴打吉祥航空售票人员并致其头部受伤,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1. 2016年6月15日,陈某乘坐JD5637次航班,陈某乘坐航班时偷盗机上的航空救生衣。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2. 2016年6月15日,绳某乘坐HU7065次航班,绳某霸占海航售票柜台并破坏柜台设备,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
 
  13. 2016年6月22日,邓某翻越成都机场围栏并霸占川航值机柜台,致使值机柜台近一个小时不能正常办理乘机手续,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4. 2016年6月23日,任某在电话中多次扬言对首都机场实施爆炸,严重影响了首都机场的正常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5. 2016年6月24日,李某乘坐MU2035次航班,李某在所乘坐的航班飞机在跑道等待起飞时,大吵大闹,并强烈要求下机,致使该航班重新清舱,延误约3小时,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6. 2016年6月26日,拉某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购物时,拖拽商店员工,打砸商店设施,后前往E20登机口追逐、撕扯、辱骂机场员工和旅客,并破坏登机口相关设施,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责任编辑:王蕾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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