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潘瑾瑜 报道:记者从民航局公安局获悉,近日,机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数起机上“霸座”事件。
8月25日,在深圳准备飞往徐州的航班上,一名座位号为经济舱42K的旅客登机后坐在商务舱2K座位,机组人员多次劝阻,该旅客拒不听从。随后机组工作人员报警,深圳机场公安到场处置,带离过程中该旅客做出过激行为,因该旅客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机场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旅客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在沈阳至珠海的航班旅客登机期间,一名座位号为20D的旅客强行坐至20F座位,乘务员劝阻无效后安全员出面制止,该旅客拒不听从,并辱骂空乘人员。沈阳机场公安机关接到航空公司报警后赶到现场,将涉事旅客传唤回公安机关,并对现场证人视频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旅客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向广大旅客提示,遵守乘机秩序,按照规定对号入座,共同维护文明出行秩序。旅客如在乘机时发现座位被占,请尽量保持冷静,不要与霸座者发生争吵或产生冲突,并立即向乘务人员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尽量不要坐别人的座位,以免引发更多混乱、纠纷。(编辑:孙文瑾 校对:张薇 审核:程凌)
评论:这个座位“霸”不得
强占座位,拒不让出,乘务人员及时劝阻,却对其出言辱骂——乘坐飞机时,像这样的“霸座”行为既不文明,也不安全,更是违法。近日,机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数起机上“霸座”事件,使违法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飞机上的座位为什么不该“霸”、不能“霸”?
除了社会公德的约束,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霸座”行为不仅违反了旅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还导致其他旅客不能对号入座,侵犯他人对座位的使用权,既“违约”,也“侵权”。还有一些“霸座”者与其他旅客、机组人员发生冲突,或胡搅蛮缠、破口大骂,或挥动拳脚、上演“全武行”,这样的行为已经扰乱客舱安全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将会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霸座”行为还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航空公司会在航班起飞前根据机型、乘客数量、货物重量等因素综合计算,对座位进行合理安排,以确保飞机配载平衡。而“霸座”行为可能导致座位分布不均,影响飞机平衡,甚至是引发飞行不安全事件。此外,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快速疏散旅客,“霸座”也可能会阻碍疏散过程,增加逃生的时间和风险。
尊重规则、遵守规则,这既是每一个公民的应有素养,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提升规则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出行氛围,尽可能消除不文明行为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也要让制度“长牙”“带电”,以他律促进自律。遏制“霸座”行为,既需要机组人员应对有效、处置规范,也需要公安机关高效执法、有力有节,还需要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形成“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的鲜明导向,让“霸座”者不敢为、不愿为。如果因一时的“豪横”行为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还可能被航空公司依规列入民航失信人员名单、乘机受限,“霸座”的不良记录终生跟随,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贪小便宜吃大亏。
对号入座、文明出行,这理应成为每一个航空出行参与者的共识。由内激发人们的文明意识,由外增强文明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才能为航空出行更好地撑起文明的蓝天。(潘瑾瑜)(编辑:孙文瑾 校对:张薇 审核: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