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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有多美?"无人机"带你穿梭天空之城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8-04-02 14:08:00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 报道:未来,人类的城市会变成什么样子?在美国科幻片中,汽车可以在空中穿行。但我们想告诉您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将成为未来城市交通的下一个奇迹。更酷炫的想象是,人们可以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变成"蝙蝠侠"和"超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融合运行,构筑一座美轮美奂的"天空之城"。

"融合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从隔离空域拓展到非隔离空域,并最终融入国家空域系统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的最终愿景。"民航局副局长李健表示。

世界正在科技的变革中变得妙趣横生,多姿多彩。

共享:从适应发展到融合发展 

有人把无人驾驶航空器称之为有大脑的空中机器人。的确,它能做的事情太多了——植保、救援、防火、防虫、医疗、巡护、测绘、检测,甚至可以是一次别具创意的有浪漫故事的求婚。它是个人安全的空中守护者,它是突发事件急救员,它是航拍摄影师,它是会飞的缉毒警察,它是地形遥感测绘员,它是野生动物巡护员,它是物流配送的快递员,它是空中的喷雾器,它是给心上人送花的爱的使者……

根据预测,2017年~2021年中国行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市场规模每年都将有30%以上的增长,并大有在通用航空和货运航空等诸多领域逐步替代有人驾驶航空器的趋势。例如,在货运航空领域,美国亚马逊公司实验室研发的"Prime Air"的8轴小型无人飞行器在2016年就完成了首单物流配送,而在国内,顺丰、京东也进军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

然而,"它可以是什么" 的命题并非万能。除了需要解决内在的技术稳定性外,与之相关的运行监管是无人驾驶航空器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正因如此,亚马逊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快递业务因使用限制无法广泛铺开,而连续多年的"黑飞"更让人们对飞行安全甚为担忧。

"当前,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妨碍或者干扰到民用航空器的正常运行,缔约国纷纷要求ICAO积极应对并提供有可行且有效的建议和措施。"ICAO无人驾驶航空器项目组成员杨俊伟表示。为顺应当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创新的速度,自2017年起,国际民航组织持续采用更加积极回应的信息征集流程,重点关注与低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有关的具体问题。国际民航有识之士意识到,"在保证航空安全的大前提下,如何让新兴事物融入航空体系是ICAO乃至于各民航当局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李健在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上的发言上提出,"以运行为核心的法规标准体系、以空域准入为原则的交通管理体系、以试验运行为基础的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是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融合的重中之重。"

法律: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作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爱好者,程铮玩无人驾驶航空器3年有余,他从不掩饰自己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喜爱——"它可以像手机一样放进衣服口袋里,也可以像矿泉水瓶一样塞进背囊的网袋里,陪你向着诗和远方大步迈进。只要天气合适,随时可以遥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想飞哪里就飞哪里,没人会干涉。"不过,他发现,这几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绝不是"想飞就飞",随着各种规章陆续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日益完善。

无人驾驶航空器融合发展的前提是法律,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蔡军透露,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正在对外征求意见。"目前,收到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点赞,点赞率达到了93%,无颠覆性意见。"根据《暂行条例》,未来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分类上,基于运行风险,以重量为主要指标,结合高度、速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空域保持能力等因素,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两级,三类、五型。

"《暂行条例》出台后将成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域的上位法,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民航局总工程师殷时军表示。此前,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航空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但其中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支持,针对性不强,考虑到无人驾驶航空器被划分到通用航空类别,所以现有的管理法规制定仅可以参考《民航法》第十部分对通用航空的原则性规定。"目前,民航局正在制订《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进一步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注册登记、适航管理、人员资质、空中交通管理等活动,加快法律、规章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法律法规的融合。"

运行: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交通管理系统 

如果说行车道、人行道、红绿灯、交通安全法规等是确保地面交通安全和效率的重要保障,那么空中交通的平衡,不仅需要法律法规,更有赖以运行为核心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从全球来看,各国均积极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和技术研发,无人驾驶航空器交通管理系统是未来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框架的主要承载工具与研发重点。"民航局空管办主任许浩告诉记者。在美国,美国航空航天局自主研发的一套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系统(UTM),最终将允许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空中飞行,而又不会与飞行员驾驶的飞机和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相撞。而欧盟正逐步采取措施,让无人驾驶航空器融入到自己研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控制系统(U-space)。欧洲民航安全局首席顾问伊夫莫瑞尔表示,"预计2019年~2020年,我们将建成更广泛的空中交通链"。

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走在国际前沿的中国,也在同步追赶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监管的步伐。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不补齐运行管理方面的短板,将丧失产业优势。"当前,民航局正在建设并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注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管理四个系统。"殷时军说道。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系统已正式运行,下一步将向无人驾驶航空器厂家和飞控厂家推广产品激活和实名登记融合,在激活的同时进行实名登记。大疆创新副总裁王晓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大疆配合民航局的管理要求,在产品端增加实名激活的环节,登记实名信息后即可激活使用产品,不仅保障实名登记的信息真实,也为用户提供了便利,无需再登陆民航局网站填写。"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则基于云系统向无人驾驶航空器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数据(包括运营信息、位置、高度和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测。而作为无人驾驶航空器数据交换的重要途径,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UTMISS)则具备空域查询、信息公告查询、飞行申报和飞行动态监控、空域管理、空情查证、飞行活动安全评审、信息公告等功能。今年上半年,民航局还将推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完全实现经营许可证全程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核、在线颁证。"从长远看,未来这四个系统将融合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UOM)平台,以运行为核心,基于风险实现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监管,并实现各监管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联。"

科技带来变革,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现有秩序和模式,与有人航空器和谐共享蓝天的愿景正在逐步变成现实。也许,将来的某一天,天空上的事情比地面上的事情多得多。

责任编辑:mahuan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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