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航空运输
东航云南成立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组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7-07-07 11:12:00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陈永平、王新杰 报道:7月5日,民航局适航司领导、西南局和云南监管局领导一行6人莅临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向公司颁发委任单位代表证书和适航检查委任代表证书。

适航司副司长王京玲向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颁发委任单位代表证书

在颁证仪式上,适航司副司长王京玲授予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委任单位代表证书,标志着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成为云南辖区首家获得民航局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资格并成立适航委任代表组的航空公司。获得授权的适航检查委任代表组成员将在授权的有效期内代表局方对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境外引进B737-700/800新飞机实施适航检查和证件签署工作。

随着中国民航机队数量的不断增加,航空公司航空器维修工程能力不断进步,中国民航的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创新。2014年初,民航局适航司下发《关于在航空公司设立适航委任代表组的通知》,在成立5年以上、机队规模大于50架的航空公司中挑选安全管理水平高、维修工程能力强、人员工作素质好的公司,建立适航委任代表组。适航委任代表行使民航局委托的适航检查权利,使得航空公司相关适航检查工作流程得到优化,航空公司相关成本得到节约。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启动了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组的组建筹备工作,在局方指导下,从人员选拔、培训、手册编制等方面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2016年11月,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向民航局提交了民用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申请书。2017年1月,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会同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对适航委任代表组的筹备工作进行了审查,并指导相关管理手册和程序的修订,确认适航委任代表组的工作范围,并对推荐的委任代表进行面试。

2017年1月13日,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审查通过《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民航局批准在东航设立适航委任代表组。

适航委任代表组的成立,是中国民航管理简政放权,为企业真情服务的体现,更是中国民航管理局对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维修工程能力的认可和信任。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适航委任代表组成员将以严的作风,实的态度,落实民航局委托的相关工作,筑牢公司安全基础。

责任编辑:李海燕 000
推荐新闻:
首都机场商贸公司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青年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湖北空管分局组织召开武汉天河机场改扩...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航班换季工作动员部署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安全作风专项提升行动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开...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以正确政绩观筑牢国门...
民航湖南监管局联合湖南航空开展“拾光...
中国航油广东公司团委开展“弘扬雷锋精...
新疆机场集团伊犁伊宁国际机场春日砺技 ...
砺兵强本 陕西机场公安吹响春训“集结号”
苏南瑞丽航空保卫部推进换季空防安全保...
江西航空开展民航知识进校园活动
渤海租赁拟3亿元至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东航江西分公司举行劳模先进助企行暨女...
长龙航空承办新版《民用航空法》专题讲座
深航郑州基地:旅客万元现金遗落客舱 “...
南航新疆抓实案例学习教育 为空防安全能...
江西航空积极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推动“智能+气象”有机融合 天津空管分...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