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冯智君 通讯员陈培森、张洋 报道:2026年8月24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8月24日起实施,标志着郑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郑州机场供图)
此次出台的《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定了郑州净空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细化了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规定了保护区内禁止行为、项目建设净空审核流程及空飘物的管控措施,为郑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明确的法规依据和协同机制。
郑州机场作为国家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空中丝绸之路”核心节点,机场周边环境治理事关航空运输安全、区域经济稳定发展。郑州机场自1997年8月通航以来,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航空枢纽,其中2025年,郑州机场客运保障2910万人次出行;保障货邮吞吐量103万吨,位居全国第6位,迈入全球航空货运“百万吨级俱乐部”,全球货运排名跃升至前30位。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此次出台专项管理文件,补齐了郑州机场周边净空安全协同治理制度短板,为防范各类扰航风险、化解外部安全隐患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办法》规定,在郑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影响郑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隐患和行为,禁止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的建筑物等设施;禁止修建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安全的设施;禁止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不得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自由飞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或其他升空物体;禁止燃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资,禁止燃放影响飞行安全的烟花、焰火。
《办法》规定,在郑州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禁止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等行为。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郑州航空港区相关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州机场将主动对接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抓好《办法》落地落实,积极配合港区管委会开展政策宣传科普、障碍物隐患排查整治、空飘物联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保障航班平稳有序运行,更好地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与中原地区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郑州机场净空安全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如发现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相关隐患及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拨打举报受理电话:0371-58518229。(编辑:金杰妮 校对:李海燕 审核: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