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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安检提示:旅客携带液态物品指南
来源:《中国民航报》2017-03-06 17:24:00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当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当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每种限带1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1件且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克(毫升)。(《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葛旭)

责任编辑:王蕾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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