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0-06-08 14:20:00

原标题:《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修订发布

加强人员资质能力建设 增加机组疲劳管理限制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 报道:6月8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以下简称《规则》),以进一步完善规章要求,确保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规运行,保障民航运行安全。

CCAR-121部是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的依据,自1999年《规则》颁布施行以来,共进行了五次修订,对民航行业持续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补充合格审定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行业意见,为解决部分条款与实际运行情况不符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立法本意,民航局组织对《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部分修订。

《规则》对副驾驶进入条件、疲劳管理、延程运行持续适航性维修方案、通信和导航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副驾驶进入条件方面,为进一步加强人员资质能力建设,将组类I飞机的副驾驶的进入条件中的总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从不得少于250小时提高到了不得少于500小时;组类II飞机的副驾驶的进入条件中的总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从不得少于500小时提高到了不得少于800小时,并设置了过渡期。在疲劳管理方面,《规则》根据我国航空公司机队客舱构型的实际情况,调整了3级休息设施的定义,以符合运行实际,同时根据航空公司排班的实践情况,增加机组疲劳管理的限制,避免出现连续5天飞行的情况。在延程运行持续适航性维修方案方面,《规则》将延程运行中对发动机空中停车率的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倍。在通信和导航设施方面,使用对象从国际定期载客扩大到包括国际、国内在内的所有定期载客运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航空公司运行的灵活性。

民航局飞标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继续贯彻“安全隐患零容忍”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抓好“三基”建设,加强人员资质能力管理,重点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确保航空运行安全。

责任编辑:wangben 000
推荐新闻: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深耕前置宣传,精准...
常德机场开展EAP心理健康讲座
奥凯航空承办第三届天津市见义勇为英模...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节日安全“不打烊”...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廉洁履职正面典型...
巴彦淖尔机场“人包绑定”智能安检系统...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
南航新疆空保部深耕校园共建获锦旗致谢
宁夏机场公安局开展联学共建主题党日活动
吉安井冈山机场深入开展2026年全国防灾...
新海航以实干实绩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包头机场团委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党建领航聚合力 精检...
内蒙古空管分局圆满完成2026年“五一”...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顺利完成2026年冬...
郑州机场安检站举办“青春慧”五四青年...
深耕民航二十三载 以实干担当铸就劳模荣...
首都机场商贸公司工会举办第六届“航诚...
深航郑州基地:云端暖心守护 客舱传递温情
东航甘肃分公司飞行员“环湖健步走”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