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大数据发展指导意见》从哪些方面促进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智慧民航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提升行业数据共享、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行业数据“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发挥数据业务价值,是推动行业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根本之策。民航局一直高度重视行业数据治理和行业大数据体系建设发展,先后赋予民航局信息中心“民航大数据中心”职能,出台民航数据治理规范《框架与管理机制》《数据架构》等5部标准,启动民航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民航大数据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后续,民航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行业大数据建设发展。一是健全数据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尽快编制印发《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技术》2部标准和数据治理《典型案例集》,形成行业数据治理7+1标准框架;编制印发《智慧民航建设数据管理政策标准体系(2022-2025年)》。加快《民航数据管理办法》《民航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民航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研究编制,进一步丰富完善民航大数据规章标准体系,为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标准保障。二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按照国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统一工作部署,加快研究建设民航大数据中心,围绕民航行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环节,构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民航大数据实现高效流通、共享和交换,为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提供数据共享平台。三是打造行业数据基础底座,按照“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思路,推进民航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打通行业监管信息和数据“壁垒”,提高信息传递、数据调用的及时性、准确性、高效性,为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提供项目示范。四是凝聚行业内外有关各方力量,加强宣贯,扩大共识,引导行业内外各主体主动谋划,积极参与,大胆探索,营造“共商共建共享共治共惠”发展氛围,为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