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敬畏 行长远

知敬畏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在今年4月民航安全运行形势分析会上指出了“三个敬畏”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民航持续安全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在全行业“抓作风、强三基、守底线”活动中的重要价值。
 
敬畏生命就是严守民航安全底线,敬畏规章就是对民航运行规律心存戒惧,敬畏职责就是在工作中不断进行自我提升。知敬畏者往往心有所惧,因此能坚守底线,又因为常存危机意识而不断增强能力。也正因如此,知敬畏者往往能行长远。只有心存敬畏,民航行业才能够持续安全发展。
 
知敬畏,方能守底线。确保旅客生命安全是民航行业持续安全发展的关键。回顾民航商业运行百余年历史,1988年发生的洛克比空难给泛美航空公司致命一击,使其在3年后宣告破产;1998年发生的哈利法克斯空难间接导致瑞士航空公司在2年后破产重组。民航行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对生命的敬畏。正因为敬畏生命,我们才能够锐意改革,将安全监管作为民航行政机关的第一要务;才能够果断停止波音737MAX8机型的商业运行;才能够保持着民航发展史上最长的安全纪录。
 
民航行业安全监管的目的在于通过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最终实现全行业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确保旅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这就要求民航监察员将敬畏生命作为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牢记保安全、促发展的初心、使命,在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严守安全底线、严把安全关口、严格安全标准。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事件调查等工作中,民航监察员必须将“为生命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之中。
 
知敬畏,内心存戒惧。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民航行业持续安全运行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理念提供支撑。在技术应用与生产管理实践的过程中,全行业通过总结经验形成了不断完善的规章体系和不断丰富的规章内涵。民航规章不仅是对民航运行实践经验的归纳,也是对航空事故惨痛教训的总结,这构成了民航行业持续安全发展的基石。敬畏规章,是对规章文字背后汗水和鲜血的敬畏。规章的刚性约束为民航监察员指明了路径和方向,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使监察员心存戒惧、始终保持如履如临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这种戒惧之心并不意味着监察员在安全监管中畏首畏尾、逃避责任,而是要监察员针对未来未知的突发情况、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保持警觉,深入把握规章制定的背景和目的,从而将安全监管工作与规章要求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另一方面,规章也为民航监察员划定了执法边界,为行政机关设定了权力的笼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敬畏规章就是敬畏权力。只有敬畏规章、敬畏权力,监察员才能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不越界、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逾矩,才能在运用手中权力之时保持如履如临的谨慎态度。民航监察员要做好民航安全的“守夜人”,就必须保持这样的谨慎与担当,时刻积极作为、甄心动惧,方能守护一方平安,为民航行业持续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知敬畏,更需提能力。敬畏生命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个人职责的敬畏。对职责的敬畏能够让人清醒认识到自身能力与行业发展、岗位需求之间的差距。民航业作为一个集成化程度很高的复杂系统,融合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服务保障等多个单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多个环节相互影响的安全运行链条。民航监察员作为民航安全运行链条的重要一环,代表着行业认可的科学监管理念,对全行业安全运行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民航行业与生俱来的高度政治性,决定了民航监察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民航领域科学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创新应用,要求民航监察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民航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独特属性,又要求民航监察员必须具备满足监管需求的执法能力。敬畏职责,要求民航监察员在工作中形成高度的职业认同感,按照岗位需求不断提升个人资质能力。近年来,民航局已经认识到加强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对监察员管理相关规章进行了修订,为民航监察员提升自身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学习氛围。
 
知敬畏,终能行长远。敬畏并非畏惧,而是要求监察员对旅客生命的价值、行业运行的规律、自身能力的不足具备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民航监察员身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沿阵地,必须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保持如履如临的安全监管心态,做好民航安全的“守夜人”,全力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在这个过程中,民航监察员必须同全行业从业人员一起,同力协契、共克时艰,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守民航安全底线,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防范治理隐患风险,确保民航行业持续安全发展。(作者:王泽 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