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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新设安全保卫专章,通过全链条责任体系、系统防控和执法保障,进一步强化民航安全保卫的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从空域资源、通航市场改革等方面,进一步为通航和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新增“旅客权益保护”章节,将现行法律中分散的旅客权益保护规定在法律层面予以体系化呈现。同时,新规定与国际航空旅客权益保护趋势相契合,有利于提升我国民航业的国际形象和竞争力。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从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航绿色化科技化发展、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监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航空市场管理。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关于民用机场领域内容瞄准国家战略部署,紧盯行业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底线、突出分类管理、明晰权责关系、赋能行业发展”的思路展开,以制度创新激发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从强化航空人员训练源头管控、加强运行合格审定、实时掌握民用航空飞行动态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飞行安全管理。
适航管理作为保障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基础性制度,直接关系民航安全水平和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对适航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重塑,在现行法律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构建了更为完善、精细且与国际接轨的适航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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