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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航卫生防疫制度与应急保障体系的完善
时间:2020-02-28| 编辑:wangben|【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威胁,我国民航行业冲锋在前,敢于担当,果断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疫情防治与运输保障方面表现突出,有力地履行了公共交通运输的使命。笔者认为,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给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带来的巨大痛苦与威胁,需要将防疫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升华,形成可以反复适用的制度,防止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

首先,“算数量”,即评估各地机场、航空公司、维修机构、空中交通管理机关在极端情况下的防疫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

其次,“建网络”,即在完成上述机场企事业单位在应急运输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评估综合网络运输的能力,构建以应急运输保障为核心的航空运输网络。特别是在进行相关民航项目建设规划的时候,就将卫生防疫、军民融合等相关规划内容提前纳入,并融入国家大的卫生防疫体系中去。

再次,“立规则”,形成“活”的卫生防疫规范形成体系。进入新时期,如何生成具有中国智慧的民航法律法规成为时代命题。对于反复适用且认同度较高的民航实践,基于现实需要,可以考虑将其上升为规范性文件或者民航规章。《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9《安全管理》中的安全定义为将与航空器运行相关或直接支持航空器运行的航空活动的相关风险减少并控制在一个可接受水平的状态。笔者按其要求,应当建立民航业传染病风险评估制度的国家的安全政策与目标、国家对安全风险的管理、国家的安全保障措施、国家的安全推广。

最后,“促合作”,即加强与外国航空公司的国际合作,建立民航卫生防疫共同体。在此次卫生防疫工作中,为了支持中国尽快战胜疫情,卡塔尔航空决定将已建立的中卡间抗疫物资“绿色通道”扩展至其全球航空网。 因此,有必要与友好国家、友好航空公司建立卫生防疫共同体,特别是探索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规定卫生防疫互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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