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印发通知,直属机构中设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正部级)。6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民航总局内设机构由16个调整为13个,处级机构由82个调整为49个,人员编制由450人调整为252人。民航总局机关据此进行改革。8月13日任命了内设机构领导干部。总局机关236名公务员在新的机构中定岗,151人分流安排任职。
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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