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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回声(三):无人机管控:政策与科技并行
时间:2019-07-31| 编辑:zhichun|【

在今年“6·18”购物节第一个小时内,某电商平台上的无人机销量同比飙升800%。无人机从高冷黑科技产品,变成了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大众消费品。

无疑,越飞越广的无人机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可以是个人安全的空中守护者,是突发事件急救员,是航拍摄影师,是地形遥感测绘员,是野生动物巡护员,是物流配送的快递员,是空中喷雾器……然而,“它可以做什么”的课题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无人机使用不当,将严重干扰航空安全,并对重大活动、重要区域和设施的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全国人大代表罗霞也看到了无人机监管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无人机管理的建议”。民航局及时研究答复,表示将加快无人机法律法规建设,确定标准体系,强化技术革新,让政策与科技并行,确保飞行安全。

得益于相关政策扶持和在农业、地质、气象、抢险救灾、城市管理等诸多领域的广阔应用前景,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迅猛发展。根据预测,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将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业产值将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未来几年,民用无人机大有在通用航空和货运航空等诸多领域逐步替代有人驾驶航空器的趋势。

罗霞坦言,在看到前景广阔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无人机生产、使用、监管等环节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无人机撞击、扰航事件偶发,无人机空管规章体系有待完善,管控服务和监管处置能力不足等,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发展。她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法律法规建设、实行智能化监控、构建信息共享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国无人机管理。

事实上,民航局很早就意识到无人机管理制度上的欠缺,并将无人机法规构建提上了日程。近年来,民航局持续深度参与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起草工作;制定并出台了《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从航空器适航、飞行运行、人员资质、空管空域等方面对相关风险进行缓控,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管制处置程序》,改进空管相关处置程序,进一步保障空域运行安全,有效应对“无人机干扰航班”事件。

既要管住该管的,也要放开该放的,对行业管理部门来说,无人机的管理就是要“放管结合”,在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间找到平衡点,寻求安全监管方面的创新与突破,做到政策与科技并行。“要以运行风险为核心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管理+行业管理,真正实现国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1119日,民航局在深圳启动了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上线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信息服务系统(UTMISS),将轻、小型无人机纳入实时管理范围。试点基于网格化的空域管理技术,划设了微型和轻型无人机的管控空域及适飞空域,既避开了敏感地区、确保多方安全,又尽可能满足无人机用户的飞行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至此无人机黑飞问题在深圳基本杜绝。作为无人机行业的一员,我们迫切希望这套解决方案能推向全国各地。一位无人机从业者由衷地说。

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走在国际前沿的中国,同样也在加快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监管的步伐。与美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系统(UTM)、欧盟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控制系统(U-space)类似,民航局将整合现有监管系统功能,形成全国统一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综合平台(UOM)。平台将通过行政管理、运行管理、部委协作、社会服务四大模块,重点关注无人机运行的安全、效率、效能及可扩展性,充分融合各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互需求,实现民用无人机注册登记,人员资质、航空器适航、空域动静态管理、飞行计划、航空情报等基础功能。”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说。

科技带来变革,在民航局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无人机的监管将越来越科学有效。也许,将来有一天,空中的交通会和地面上一样便捷。(《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