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 凸显户籍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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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全市约有五分之一的户籍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状态。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芸莉表示,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北京市城市危房改造、住宅新区开发和市政建设迅速发展,户籍人口的流动性加大,因而“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户籍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的人口达到228.6万,占户籍人口总量的19.4%,也就是说,按育龄妇女占人口总量四分之一的比例测算,“人户分离”的育龄妇女约有57万人。
  有关部门建议,适时开展户口清理工作,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居民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促进 “人户合一”。
  
  “户口空挂” 很普遍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城区的人户分离以“户在人不在”的人口居多,而近郊区和远郊区县的人户分离以“人在户不在”的人口居多。“人户分离”现象的出现,导致计划生育和人口工作的管理对象类型多元化,使管理方式趋于复杂,管理难度增大,加之,许多新建住宅小区居委会组织建设滞后,形成了事实上的管理盲区。
  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宁夏、河南、广东、江西等省。宁夏银川市的光明广场,如今已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广场。从这里拆迁出去的住户,有人依然把户口留在此地。在郑州市中原区汝河小区居住的高国成,一年前,把孩子的户口转到了金水区广电家属院社区一位亲戚的名下,因为广电家属院对面,是全市闻名的第八中学,按照市内 “就近划片入学”的规定,这样一来他孩子进入这所中学就读,可以省去不少费用。
  郑州市的“城中村”燕庄,前不久居民陆续被拆迁,这个“城中村”随即消失,但不少居民没有把户口从这里迁走。村民李长胜说:“这里是黄金地段,做生意和孩子上学都方便,要是把户口迁走了,日后就可能无法享受到这些好处了。”
  据郑州市公安局统计,自放宽入户政策5年来,全市新增入户人口38万。其中,一半外地迁入人员属于“投亲靠友”的“空挂户”,这些人只把户口挂在亲友的户籍本上,人并没有在这里居住。还有一部分人为了让孩子上比较理想的学校,想方设法将孩子的户口迁往目标学校所在地区。
  在广州市的户籍人口中,目前约有100多万人处于 “人户分离”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常住人口管理科科长胡永扬说: “有的人在市内异地购买了住房,或已经将原来的住房卖掉,但人走户口不迁走;有的拆迁户和政府征地安置户,也是“人户分离”,虽然原住处已不存在,却仍然将户口挂在原住地。”
  “户口落在这个区,居住和上班却在另一个区。眼下,“人户分离”的现象普遍。”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人生说。
  “现在是哪里待遇好、生活成本低,住户就愿意把户口往哪里迁,而那些户口本来就落在了‘好地方’的,常常是人迁走了,户口不迁。”
  “人户分离”麻烦多
  “人户分离”虽然能享受一些好处,但由此带来的麻烦更多。万进宣住在南昌红谷世纪花园,因房产证未办理好,其户口一直留在原住地八一桥派出所辖区,无法迁到实际居住地,小孩读书须交借读费,这笔费用让他格外为难。
  “‘空挂户’自身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也不利于人口和治安管理”。南昌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赵峰说,市政道路规划、公交车辆、公务员配置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参考户籍人数,“空挂户”增多易导致区域资源配置合理性出现了偏差。
  在子女上学方面,“空挂户”的影响显而易见。赵峰说,“空挂户”挤占了地段名额,使学校间生源供求不平衡,导致名校人满为患和普通学校招生不足。此外,因“空挂户”身份,家庭也增添了额外负担。
  “空挂户”遇到的麻烦还很多。许多家庭困难的“空挂户”因此错过了申请低保的机会,还有一些“空挂户”不能顺利获得有关部门的帮扶和救济。“现在除了‘孩子择校’外,很多人对把户口放在哪儿无所谓。”宁夏公安厅三处政委梁晓明说。
  “‘人户分离’给街道带来的麻烦也比较多。”一位街道办事处主任说。
  “‘空挂户’现象对人口和治安的管理不利。”河南省公安厅户政办主任黄清太说。
  户籍制度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人口调控的一种措施。目前,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很多事务,如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救助等均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如果“人户分离”,则会影响到这些工作的开展。
  “人户合一”需配套解决
  据郑州、银川等地公安部门调查分析,“人户分离”主要是以下情况造成的:因拆迁、购置新房等原因已经变动住址,而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工作、学习、投亲靠友等原因未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因人才引进和毕业生分配,户口留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或亲友家,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因企业改制、破产、倒闭,职工外出打工,户口在单位等。
  “人户分离”该如何解决?对此,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人口处的李庆玲科长告诉记者,现在公安机关在动员居民迁移户口时最愁的就是缺少“硬气”的法律规定。
  根据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此规定直到现在仍在适用,而且涉及到人户一致的规定截至目前也只有这两条。
  李庆玲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在开展户口动迁工作时主要就是依据上述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太过原则,例如“经常居住的地方”,在现在一户多房的条件下如何确定?居住多长时间才能视为“经常居住”?这些问题都没有详细解释。此外,在该条例中对人户分离的情况并没有规定可以强制迁移,更没有规定处罚措施,因此民警的动迁工作只能局限于宣传和教育,而迁与不迁则还是居民自己说了算。
  李庆玲对记者说,因为户口的迁移的确牵扯到很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低保的领取要户口、孩子上学要看户口、房屋拆迁买房还要看户口,甚至像换煤气这样的小事也能牵扯上户口,说不定因为哪一条,户口的迁移就变得难上加难了。
  一纸户口加载了如此之多的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李庆玲认为,户口动迁就不是公安机关一家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诸多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链 接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被称作“人户分离”。因城市规划、危房改造、房屋出租、人口流动等原因,“人户分离”问题日益突出。“人户分离”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同时也影响到户籍管理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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