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狗挑战电子眼超速岂能逃之夭夭
■冯 风

  近日,公安部公布的2006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99217人,其中由于“超速驾驶”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18.6%,“超速”已经成为交通事故致死中的一大主要原因。
  针对公路超速,交警部门安装了俗称“电子眼”的电子视频监控装备和雷达测速仪,有效减少了因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随着“电子眼”的广泛使用,一种“反雷达测速仪器”的市场行情看涨。这种俗称“电子狗”的反雷达测速仪器是否合法?是否对“电子眼”构成挑战?
  “电子眼” 执法
  据北京市交警部门介绍,超速已成为当前道路交通的一大“杀手”。2006年,北京市的交通事故有84%是因超速引起。据交警总队统计,因超速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0%以上。
  而北京市有数百个“电子警察”,它们24小时工作不知疲倦。多少司机一想到被“咔嚓”一下,无不心跳加速。但从去年开始,北京市有车一族的圈子内开始引入新技术:购买“电子狗”,与“电子眼”正面较量。
  有的司机说,“电子狗”真灵敏,神不知鬼不觉地,闯红灯白闯、超速白超、变道白变,违法不埋单。也有的司机说,“电子狗”其实存在很大缺陷,根本无法保持精确性,几百块甚至几千元买来,反而影响自己开车,还会养成坏习惯,岂不等于买了个炸弹?
  交警部门则明确表示,“遛电子狗”涉嫌违法,可罚200元。
  不少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全面公布测速区、摄像头位置,这样一来,什么样的“电子狗”都没有了市场。
  为了加大惩处力度,各级交警部门加大资金、技术投入,装备了大量固定电子视频监控装备(俗称“电子眼”或“电子警察”)和雷达测速仪,增强了交警部门的执法能力,减少了因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北京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蒋水良告诉记者,“电子警察”属于非现场执法,监管面宽,监管时间长,效率高。蒋水良认为,以“电子警察”代替警察现场执法,是交通执法的大方向,应该进一步完善。
  “电子狗” 热销
  安装电子狗,2公里内就能“嗅”出雷达和警察的“味道”。“这种仪器能测到任何‘探头’,这段时间卖得很好。”在四元桥汽配市场,一名摊主向记者推荐一款超速提醒器(电子狗的一种,又称反限速器)。
  最近,广大的车主们发现,卖电子狗的越来越多了,一些市场可以一千只一千只地进货。“电子狗”有多神奇?它真的有用吗?
  随后,记者走访了北京几大汽配市场和一些连锁的汽车服务店发现,从上月底北京交管部门开始在全市的高速公路及一些主要路段投入移动雷达测速设备严惩超速以来,这种能“嗅”到探头的超速提醒器近日深受车主的喜爱。
  记者随后走访了十里河、西郊等汽配市场,卖主均表示“超速提醒器近来‘走’得很好”。
  目前市面上主要有3种超速提醒器。
  一种是直接插在点烟器上的火柴盒大小的提醒器,一般为国产,售价在200元以内,对所有感应到的频率都会报警。 另一种是国外较“低端”的产品,售价在600元至1500元,专门对“测速雷达”进行提醒。 第三种为2000元以上的“高端产品”,带有GPS定位和语音提示。它不仅能探测到固定的雷达测速器,还能探测到交警临时设置的流动雷达测速器,大老远就能闻到警察的“味道”。 提醒器的价格相差很大,从几百元到几千元都有,而同样一款产品在不同的地方售价相差很大。
  所谓“电子狗”,是一种“反雷达测速仪器”。有的像钢笔直接插在点烟器上,有的像“掌中宝”手机安装在车头副驾驶座位上方,有的隐蔽在车上其他地方。当汽车接近安装了“电子警察”或雷达测速仪的路口时,“电子狗”会在一定范围内提前自动报警,提示司机前方有测速设置,注意行驶。
  “电子狗”的使用操作简单,接上电后就可使用。蒋水良给记者拿来一台这种装置。一个电路板、一个装有电池的圆筒及几根电线。有的更简单,全部装置加起来,只有两三个火柴盒大小。
  据一些司机介绍,“电子狗”一般有语音提示,如 “道路安全系统已启动,请系好安全带,祝您一路平安” 等,大多配有两个键,一个是语音/音乐切换键,另一个是测试键。“电子狗”的构造简单,做工粗糙,科技含量不高,配备有三个IC装置:一个是接收频率的,一个用来处理程序,一个是语音IC发射器,里面带有四节干电池,成本估计几十元。
  据了解,由于交警部门不让司机装“电子狗”,个别地方的警察发现司机装了,轻则没收,重则处罚,反而引起一些司机的浓厚兴趣,使“电子狗”在一些地方销售火暴。
  一位商家说,“电子狗”没有“嗅觉”漏洞,升级后的“电子狗”拥有GPS定位功能,不存在盲区,商家一旦发现有遗漏的 “电子警察”,厂家会及时更新数据,在网上公布出来,使用者只需不断更新其地标集即可。
  电子警察 见招拆招
  当然,针对电子狗来势汹汹,“电子眼”也不会任人欺负。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推广了一种新型“电子警察”上路执勤, 这些新型“电子警察”现在每天可以拍摄到约7000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再加上原有的“电子警察”,总计每天可以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000余宗。交警部门也出动大批次的移动测速车,在高速公路上移动测速。这门“功夫”,目前电子狗还没办法与其过招。
  蒋水良认为,销售、携带“电子狗”已涉嫌违法。虽然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不能销售“电子狗”,使得“电子狗”得以生存于多个部门管理的空隙当中,给执法者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伴随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四川、浙江、福建、海南等地已明确规定:安装“电子狗”等干扰交通监控设备的装置属于违法行为。
  今年5月,北京市交警抓到了一名正在路边埋设“电子狗”发射信号装置的男子。据该男子交代,他已在路边埋设了60多个接收器。
  警方告诉记者,现在一些经销商误导车主,说“电子狗”是靠接收“电子眼”的频率,以达到欺骗消费者购买的目的。事实上,固定拍照的“电子眼”不发射无线电波,而雷达测速发射的频率有多种,各城市甚至一个小区都不一样,“电子狗”的简单构造只能接收单一频率,无法达到报警效果,“电子狗”必须另外埋置统一的频率发射器。但埋设发射装置的人不知道“电子警察”装置在哪里,而 “电子狗”的信号装置寿命只有几个月。
  蒋水良说,北京市将向社会公布“电子警察”设置的位置,测速车要求必须在司机的视野内甚至在测速前的一二百米范围内,让司机可以看到测速标志牌。

  
 
 
 
 
 
 
版权所有 中国民航报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