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混战 期盼新思路
4月底,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将CDMB手机电视标准方案提交给国标委,这是一款采用TD-SCDMA+DAB+AVS的组合方案。此时,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方案已经多达5个。其他4个方案分别为广电总局支持的CMMB,清华凌讯的DMB-TH,北京新岸线公司的T-MMB,华为的CMB。
虽然各家的背景不同,但无疑每一个标准都很有来头。首先是广电总局支持的CMMB,在去年被广电总局“闪电”般定为行业推荐标准。今年的CCBN展会上,基于该技术的芯片已经亮相,按广电总局的规划预计于2008年试商用。而清华凌讯的DMB-TH方案则与美国模拟器件公司在上海合作成立研发实验室,加快推进进程。北京新岸线公司的T-MMB是另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去年有多名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联名上书国家有关部门推荐该标准。华为与高通合作的CMB也不容小觑。而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的CDMB标准更是融合了TD-SCDMA和AVS两大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获得不少加分。
相形之下,手机电视国际标准则有些落寞。在国家支持自主标准的前提下,即使是已经在中国市场获得一定市场份额的韩国T-DMB也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而诺基亚研发的DVB-H虽然在欧洲市场是主流标准,但在中国市场的推广似乎已陷入停滞。美国高通公司的MediaFLO也将在中国市场出局。
剩下的问题就是国内的5家标准方案之间的竞争了。根据制定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标准的经验,必须警惕目前的手机电视标准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某城市移动电视运营商的控股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预计手机电视标准的纷争会很漫长,会像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一样,快则一年,慢则两三年。
该负责人认为,移动电视发展前景光明,甚至超过有线电视。但目前仍存在技术标准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障碍。其一是在技术标准上,为制定国标争论的时间太长,导致生产商和运营商无所适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开发和推广。其次,在市场推广上,先期开展的移动电视试验,大部分采用的是欧洲标准,而更换国标时要有过程,某些城市还要承担风险。手机电视普遍被移动电视运营商看作是下一个金矿。
业界担心的则是手机电视标准的竞争,会重蹈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覆辙。而在这些争夺中,广电总局的CMMB和清华凌讯的DMB-TH在上一次竞争中就是对手。2006年8月1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强制性国家标准。事实上,此标准的主体部分早在3年前就研制完成了,而其他时间都用来协调和融合。
制定手机电视标准,应该借鉴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在国内自主标准制定时留下的教训和启示。
反思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赌博的心态致使标准协调难上加难。在自主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协调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标准协调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的缺失,而产业化进展缓慢的原因则是由于标准推广主体的缺位。
专业人士认为,制定手机电视标准要避免走弯路,应有新思路。
他山之石 协调标准制定
可以推断,未来的手机电视标准将融合现有各方案的优点,因而难免涉及标准的协调。因此,最要紧的是建立一套标准协调机制,避免走上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协调时僵持时间过长的尴尬,尽快让手机电视标准出台。
美国在制定数字电视标准中采用了大联盟的形式,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借鉴。当初,美国数字电视标准方案有23个之多,各家互不相让,在经过多轮测试和竞争后,减少为6个。为协调标准进程,1993年5月成立了数字高清电视大联盟(简称大联盟,Digital HDTV Grand Alliance)。随后又有2家方案退出,竞争方案只剩下4家。
根据ATSC网站上的介绍,大联盟成立后研发出了最终的系统原型并通过了FCC顾问委员会的测试。大联盟成员包括AT&T、通用仪器、菲利浦、马萨诸塞技术研究所、汤姆逊消费电子、Sarnoff公司及Zenith电子公司。而系统原型机则是这些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视频编码由AT&T和通用仪器提供,视频解码由菲利浦负责,多波段音频子系统由杜比实验室提供,传输系统由汤姆逊和Sarnoff负责研发,而发射端由Zenith研制。整个系统在Sarnoff公司组装,并由FCC顾问委员会在1995年4月至8月进行了测试。1995年9月ATSC对该方案表示支持。11月28日,顾问委员会向FCC提交了总结报告,称该标准达到了美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所有性能要求,比原来4个方案要好,并且比任何替代方案都优异。
FCC在审读顾问委员会的最终报告后,发布了支持该标准的文件。FCC称:“……业界专家为该标准的研发和测试进行了无与伦比的合作……”1996年12月24日,FCC批准该方案为美国的数字地面电视广播标准。
透过大联盟的顺利合作,我们看到一个运行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据一位曾与大联盟负责人有交往的专家告诉笔者,在大联盟的会员厂家进行标准研制之前,强大的律师团队已经就利益分配开始谈判。在研制过程中,各研发单位潜心科研,所有的专利都放入专利池。而利益分配由各参研单位共享,具体分配比例则由律师团在谈判后商定。
而在我国,正由于缺乏谈判和协调机制,各方案提供单位抱着赌博的心态试图独享蛋糕,个个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往往会导致标准的研发陷入困境。
确立主体 加快产业化推广
与标准制定同等重要的是快速推进产业化进程,而产业化正是我国自主标准的软肋。手机电视标准产业化如果要获得迅速进展,必须明确推广主体。
我们的邻国韩国在发展手机电视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韩国不仅制定了手机电视自主标准,更是借助快速产业化使其在手机电视领域的发展居于全球领先地位。总结来看,韩国政府的推动、主流运营商的主导、手机终端厂商的支持、移动多媒体内容供应商的参与、广大消费者的热情等因素,为韩国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营造出了十分有利的环境。
值得借鉴的是,在韩国手机电视发展过程中确立了一个推广主体。2003年,韩国电信运营商SKT发起成立了TUMedia公司,负责运营卫星多媒体广播(S-DMB)。2005年5月,TUMedia大规模推出了基于S-DMB制式的手机电视服务,截至2006年年底,其用户已经超过100万。事实上,TUMedia照顾到了韩国手机电视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因而成为韩国DMB标准最有力的推广主体。TU Media的股东包括电信运营商SKT(负责公司治理与网络建设和运营,拥有28.5%的股份)、手机制造商三星、LG、Curitel等(负责手机终端的研发和生产,拥有15%的股份),还包括节目内容供应商以及提供财务支持的金融公司(占34.8%的股份)等。
正是借助TU Media的推广,韩国的S-DMB在短期内获得迅速推广,2006年用户数就已过百万。
除了手机电视标准,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还面临终端价格、牌照管制、移动多媒体内容制作与发行等多个瓶颈。距离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要争取实现奥运节目的手机电视地面广播,还有重重困难需要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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