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民航财务工作会议上,“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和“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提交讨论,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支线航空、中小机场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民航和谐发展具有非凡的意义。
4月19日至20日,民航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民航财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民航体制改革、恢复设立财务司后召开的第一次财务工作会议。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副局长高宏峰,纪委书记严智泽出席并讲话。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一把手全部到会,行业内各单位主要领导也都亲临会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航总局财务司司长周来振主持。
会上,周来振作了题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共同构筑和谐稳健的民航财务体系”的工作报告。报告简要回顾了1998年以来民航系统财务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了民航财务工作伴随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而呈现出的4个转变,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财务工作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报告集中阐述了今后一段时期民航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对2007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布置,包括:强化对全行业的宏观经济调控;完善财税、金融、技术等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小机场事业化改革试点;深化预算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措施;规范政府与企业间关系,加强企业内部财务预算控制;创新政府性基金使用模式,建立规范稳定的政府非税收入体系;加大对航空运输企业的政策倾斜;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试行会计委派制;加强财会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这次会上,支线航空、中小机场补贴办法被提交讨论,备受与会代表的关注。记者在“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民航中小机场补贴是指对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作为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提供普遍服务所给予的补贴。中小机场补贴向欠发达的地区倾斜,向小机场倾斜,向安全管理倾斜。全国的中小机场根据所在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生产规模的大小,被划分为12个类别:首先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类,接着又按旅客吞吐量的大小将每一类划分为4个档次。500万人次成为能否享受机场补贴的界线。
创造中小机场的良好运营环境,支线航空将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为培育支线航空市场,“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也在紧锣密鼓地酝酿当中。“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支线航空航段的补贴额度按支线补贴标准和上年度旅客运输量来确定,而补贴标准根据支线地区类别分为三类,并根据客座率的高低划分为3个等级。在此办法中,所称支线是指从支线机场始发或到达支线机场的省(自治区)内航段,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但距离较短或运量较小的航段。支线航空补贴遵循普遍服务、均衡发展、以奖代补、以飞促场的原则,向连接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红色旅游地区的航线以及连接区域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的航线倾斜。
早在去年,西北地区就被民航总局列为支线航空补贴试点地区。西北地区管理局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在2006/2007年冬春航季选择了西安—延安、西安—安康、西宁—格尔木、西安—庆阳—兰州4条具有代表性的航线作为补贴试点,经过各方协调,4条航线的航班量比原来增加一倍。相关航空公司获得资金补贴后,航线收益水平达到航空公司的平均收益水平。
无论是中小机场的补贴,还是支线航空的补贴,其补贴资金均纳入民航总局部门预决算管理中。面对情况复杂、类别繁多的中小机场和支线航空现状,提高民航财务部门的预决算管理水平成为必然,这对民航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更加切合此次会议的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民航强国战略目标和民航“十一五”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财经政策体系,夯实财务制度基础,严肃财经纪律,为提高行业经济管理水平,加强和改善行业宏观调控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对提交会议讨论的中小机场补贴办法和支线航空补贴办法,与会代表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中小机场补贴中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的比例、支线补贴办法中淡旺季时间和旅游热点城市的界定等等。民航西北管理局、厦门航空公司和云南省机场(集团公司)分别从发展支线航空运输、强化财务管理职能、推进区域机场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总局财务司在分组讨论过程中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解答疑问,澄清问题,并表示要把这些意见带回去仔细研究,能够吸收的将及时修改到办法中,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采纳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最后,财务司副司长潘亿新作了会议总结。
“把民航系统财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崭新的观念姿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服务于和谐民航建设,促进全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是此次财务会议的主题,而“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和“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成为其最好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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