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早已不再意味着基本的居住要求,而是更多地指向了科学、理性的购屋策略。买房是人生的大事,在什么都涨只有薪水不涨的环境下,通过科学的购屋法则,我们可以更理性地去分析,找到接近自己理想且有能力买得起的房子。
了解房屋的基本格局
购房置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这种购房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商品房的“非成品性”造成的。因为如今开发商销售的房屋多数都属于期房,购房者只能凭借销售人员的介绍来决定是否购买。
那么,怎样才能规避购房的风险呢?
在购房前,购房者要清楚自身的收入和消费情况,由于买房多采用按揭,所以购房者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决定所购房屋的地点、面积、价格、还贷金额和还贷周期等,以免后期因还贷款问题而影响生活质量。
我们可以根据房屋使用上的私密性,将房子的各种格局简单分为四类:开放型、隐私型、功能型和联络型。
一般来说,“开放型”的空间,诸如客厅、餐厅、厨房等是每个家庭都必须具备的,因此,购买时的选择重点,应该放在居室整体设计要求的空间大小上。而如过道、楼梯等用来联络房子内外各个区域的“联络型”空间,则好比“看图说故事”,视房屋空间的排列组合而定,不需特别苛求。“隐私型”与“功能型”的空间,诸如卧室、书房等由于拥有特定用途,则依赖于家庭成员人数等需求。
了解房屋市场和开发商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开发商刻意进行广告欺诈、销售手续不全、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违反合同以及违反规划等方面。要想更好地保护自己,就要对自己所购房屋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客观评价。
由于购房者对房地产业不太了解,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中介机构,看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拥有“五证”;了解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了解所购房屋的价格和付款办法,如果是贷款的话,要了解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了解所购房屋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以及公共、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和比例,最好能让房地产开发商出具书面资料;还有物业管理机构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如果购房者对以上几点都有所了解,并认为各方面都符合自己对房屋的预期,那么就可以放心地和开发商洽谈购买房屋的相关事宜了。
售楼广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的预售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而且上面还要写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同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事项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但是,现在的开发商非常注重包装,也精通包装之道,他们会在售楼广告中加入许多诱人的但又模棱两可的许诺,从而给购房者造成一种“非买不可”的错觉。当购买者在购买了楼盘,发现房屋名不副实,拿着售楼广告找到相关法律部门时,其结果往往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售楼广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在法律上,对房地产开发商没有约束力,除非将广告中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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