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在我国不少地方,享受“能上不能下”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我国社会保健、保险和服务机制的完善,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将是必然的趋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我国可以在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公职人员待遇管理体制。”一些发达国家并不对退休公职人员的养老计划单独立法,而是纳入统一的国家制度体系。
“单纯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也可能会出现负面效应。”对此,杜立元律师建议,“可以用廉政奖励制取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保证其退休后生活水平不比退休前下降。奖励的标准不仅和退休前的级别挂钩,也和从政业绩等挂钩。”而这项制度必须通过缜密、科学的立法来保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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